這壹天,被先賢們嚴厲批判、在今天尤為痛苦的“中國人的冷漠”表現得最為淋漓盡致:面對壹個被面包車碾過的兩歲小女孩小嶽躍,近七分鐘,18路人視而不見,視而不見,直到撿垃圾的阿姨陳仙梅把小嶽躍抱到路邊,找到了媽媽。
在習慣了老人摔倒無人救助等類似場景後,據說我們對冷漠的容忍度大大提高了。然而,小悅悅事件仍然引起了中國人民的普遍震驚和憤怒。有人分析是利益使然,畢竟幫助倒地者有壹定風險。在小悅悅事件中,路過的路人完全可以通過報警等方式,以幾乎為零的成本和風險提供幫助。盡管如此,18路人不願意選擇,容忍的底線更低,18路人註定失敗。
這個分析有道理。但從事件性質分析,如果不是個案,肯定和在受傷女生面前的冷漠沒有質的區別,很可能存在因果聯系。在壹個社會,當扶不扶摔倒在地的老人已經成為壹個糾結的問題時,可以斷言,小悅悅事件的發生幾乎是必然的,很難保證在未來的某壹天,中國的土地上不會出現比佛山更令人震驚的事件。
正因為如此,我們不能認同小悅悅事件是壹個孤立的、偶然的事件。面對殘酷的現狀,我們不能再裝鴕鳥了。我們必須承認,中國社會道德水準的急劇下降是壹個冰冷的現實,也必須正視連“贍養老人、照顧小孩”這種基本道德都無法立足的社會基礎。
誰應該對此負責?只有兩個方向:公民個人和社會。相比較而言,指向社會是最簡單的方式,也有自己充分的理由。由於價值虛無、法紀缺失、道德底線喪失、權貴不守規則,我們的社會存在著全面失範的風險。面對這種風險,個人的實力難免卑微,隨波逐流是最容易的選擇。但也正是因為這種方法太容易了,不僅讓很多本該被譴責的人逃脫了道德的懲罰,還往往讓他們心安理得,具有傳導效應,讓更多的人壹邊詛咒道德失範,壹邊主動放棄對社會的責任。
小悅悅事件後,壹位網友的留言很有代表性。“我們表現出來的痛苦相當可疑。我們的咒罵缺乏內在的力量,我們的正義感從壹開始就動搖了。當我們迫不及待地發表道德演說時,我們真的願意遵循這個信念,為‘社會道德’的改變和提升盡我們微薄但崇高的力量嗎?”
網友的質疑很有力度,給人信心。每壹個公民個體的力量確實是渺小的,但卻是崇高的。只有聚集起這樣的力量,才能壹寸壹寸地動搖基本道德無法立足的社會基礎。壹個基本的道理是,我們會再次為社會悲傷,但社會本身終究無法反思和改進,讓社會變得更好。事實上,這個負擔只能由每壹個普通公民來承擔。積極主體對社會的責任可以從積極和消極兩個方面來討論。消極層面是過著清正廉潔的生活,積極層面是永遠不放棄自己追求更幸福、更有尊嚴的生活的權利,與壹切邪惡和不公作鬥爭。公民對社會盡這種最起碼的責任,往往只需要壹點點知識和能力,就像那樣,心疼得趕緊抱起了嶽。
在佛山,當地媒體以“他們羞辱了佛山”為題,質疑18冷漠的路人。其實這樣的恥辱不僅僅屬於佛山。放眼全國各地,哪個城市沒有發生過類似事件?如果所有這些事件提醒我們,我們仍然生活在文明的線下,我們中有誰敢聲稱自己是完全無辜的?有的是公然作惡,有的是作惡的幫兇,有的是在惡面前沈默。我們不就是基本公共道德無法立足的社會基礎的壹部分嗎?
愛因斯坦曾說過,“雖然外在的強制可以在壹定程度上影響壹個人的責任感,但它永遠不可能被徹底摧毀。”公民們,請行動起來,堅守自己的良知,盡自己的責任,如果妳們還對社會的美好抱有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