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幾年前發生的壹些案例。2011,壹名精神病男子砍死6人,其中包括2名學生和4名家長。2013上海奉賢區金匯鎮臧某砍死姐姐和婆婆,最後來到大街上砍傷多名無辜群眾。在雲南省沾益縣,壹名精神病患者用長矛殺死了壹名村民。廣西柳州市柳江縣李詠鎮紅花村壹名精神病患者不僅殺死了自己的母親,還砍死了自己的妻子。壹名有精神病史的男子用剪刀殺死了自己的女兒和她的同學,然後跳樓身亡。
這些年來,精神病人殺人的案件很多,無數鮮活的生命在我們眼前逝去。我們不能不後悔。但是面對這種情況,我們很無奈,因為有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案件發生在患者的發病期,那麽就不追究他的刑事責任。在這種保護下,我們對精神病殺人犯毫無辦法,我們不能像對待常規手段那樣對待他們。
總之,精神病人家屬要加強監督管理,不要輕易讓其單獨外出,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傷害他人和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