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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章知識:中國* * *產黨的黨章建設歷程是怎樣的?

黨章體現了黨的性質、宗旨、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重要主張,規定了黨的重要制度和體制機制,是黨的總章程,對推進黨的事業和加強黨的建設具有重要指導作用。黨章建設是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黨章建設,總是認真總結革命、建設和改革的歷史經驗和新鮮經驗,及時在黨章中體現黨的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的重要成果,充分發揮黨章對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的規範和指導作用。

該黨通過的《中國* * *生產黨第壹綱領》兼具黨綱和黨章的特點,將我黨的名稱確定為“中國* * *生產黨”,並以俄羅斯社會民主勞動黨黨章為例,規定了該黨的組織原則、組織機構和入黨條件。第壹次全國代表大會宣告了黨的成立,但嚴格地說,中國共產黨第壹次全國代表大會並不是正式的黨章。

建黨後,革命形勢的迅速發展,要求盡快制定適應黨的組織發展和革命鬥爭需要的正式黨章。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完成了這壹開創性的工作。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生產者黨章程》是黨的歷史上第壹部黨章。它明確了黨的組織原則,規定了黨員條件、黨的各級組織建設和黨的紀律要求,對規範黨員行為、促進黨組織的鞏固和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從黨的三大到黨的六大,黨根據革命實踐和認識的發展,對第二部黨章進行了修改和完善。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 * *生產黨章程》第壹次修正案,決定增加黨員預備期。中國共產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生產黨的第二次修改黨章,規定黨的基層單位為支部,黨的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的名稱改稱總書記,各級執行委員會主席改稱書記。1927年6月,中共政治局會議通過的《中國生產者黨章程第三次修正案決議》,是黨的歷史上唯壹壹部不是由黨代會制定和修改的黨章。黨章在內容和體例上作了重大修改,對黨的組織原則和制度作了新的規定,要求黨員加入黨的組織,決定成立監察委員會和黨組。中共六大通過的黨章(又稱“第四次憲法修正案”),是唯壹壹部在國外修改的黨章。它首次將黨的組織原則明確為民主集中制,並在黨員管理制度和黨的組織結構方面進行了新的探索。

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是在抗日戰爭勝利前夕召開的壹次團結勝利的大會。黨的七大通過的黨章,是我們黨第壹部完全自主修改的黨章,充分證明了黨的成熟和強大。黨的七大黨章第壹次增加了總綱,確立了毛澤東思想是黨的“壹切工作的指南”,闡明了黨的性質、目標、指導思想、根本宗旨和優良作風,第壹次以條文的形式規定了黨員的權利和義務,調整和充實了黨的各級組織的設置、任務和權力。黨的七大黨章是民主革命時期最好最完整的黨章,為全黨團結壹致奪取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中共八大是新中國成立後召開的黨的第壹次全國代表大會,是黨執政後制定的第壹部黨章。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的黨章,總結了黨執政的早期經驗,體現了執政黨建設的特點。他刪除了黨的第七次黨章中“地下組織”和“經費”的章節,增加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的任務、實現現代化的目標和黨的內外政策。本文充分論述了民主集中制,對黨的組織結構和制度進行了重大調整,規定黨的各級代表大會實行常任制;對黨員特別是黨員幹部提出了更高更嚴的要求,完善了黨的紀律處分種類。黨的八大黨章明確提出“中國* * *生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為指導”,沒有使用“毛澤東思想”這壹概念。中國共產黨第八次黨章代表大會是黨探索社會主義建設規律和執政黨建設的初步成果,為社會主義建設時期黨的建設指明了正確方向。

“文化大革命”期間,中共九大、十大通過的黨章,肯定和堅持了“在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強調“以階級鬥爭為綱”,對黨的性質、指導思想和根本任務作了錯誤的、不科學的闡述。關於黨內民主、黨員的權利和義務的重要規定都被廢除了。中國共產黨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的黨章,錯誤地寫了林彪是毛澤東同誌的接班人。這些都反映了“文化大革命”對黨的建設的嚴重破壞。黨的十壹大黨章在結構上恢復了對總綱和各章分別闡述的做法,為實現黨的目標和發揚優良傳統作出了正確規定。但他仍然堅持“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肯定“文化大革命”,用“五十字建黨綱領”概括黨的性質和建黨目標,未能完成應有的使命。

黨的十壹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們黨開創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對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對黨章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黨的十二大總結了黨執政的經驗教訓,重新制定了體現馬克思主義政黨原則、中國黨情和時代特征的黨章。黨的十二大黨章把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規定為黨的指導思想,澄清了黨的十壹大黨章中的“左”的錯誤,對黨的性質、指導思想、奮鬥目標和國際國內政策作出了正確的闡述。對黨員和黨的幹部在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對黨員的權利和義務作出了新的規定;對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完善黨的各級領導制度、嚴明黨的紀律提出了新的要求。黨的十二大黨章第壹次全面正確地回答了新時期執政黨建設的基本問題。是壹部今天仍然發揮重要作用的好黨章。

黨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和十八大根據黨的理論創新和實踐發展,在保持黨章總體穩定的前提下,對黨章進行了適當修改。黨的十三大黨章豐富了發展黨內民主和完善組織制度的內容。黨的十四大修改了黨章、總綱和部分條款,突出了鄧小平同誌關於社會主義本質的論述,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黨的基本路線和壹系列方針政策寫進了黨章。黨的十五大黨章,確立了鄧小平理論為黨的指導思想。黨的十六大把“三個代表”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把黨的性質表述為“兩個先鋒隊”,豐富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容,增加了“黨徽黨旗”壹章。黨的十七大黨章寫入了科學發展觀,增加了關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和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論述,增加了關於黨的組織制度和工作制度的內容。這是黨的十二大以來對黨章內容修改最多的壹次。黨的十八大黨章修正案將科學發展觀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增加了關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論述,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豐富了黨的建設總體要求的內容,對黨員、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幹部提出了新的要求。修改完善後的黨章更具時代性、規範性和創造性。

90年來,黨的事業和黨的建設的發展不斷對黨章建設提出新的要求,黨章也不斷與時俱進,有力地推動了黨的事業和黨的建設的發展。在新的征程上,黨章建設將繼續開啟新的篇章,黨章將繼續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和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中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