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設施是為了預防交通事故,保證交通暢通,充分發揮道路的功能。必須設置交通安全措施。根據交通流量的需要和地形地貌條件,必要時應在道路上設置人行天橋(含地下人行橫道)、圍欄、照明設施、視線引導標誌、緊急聯絡設施及其他類似設施。
1.人行天橋
將行人或自行車與行駛帶立體分隔,是防止行人人行橫道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也是保證擁擠路段汽車交通安全暢通的重要措施。
在選擇人行天橋和地下人行橫道時,要從所在地的交通條件出發,考慮道路和經濟條件,這樣才能得到較高的利用率。故事首先要充分研究相鄰的人行橫道、信號位置、交通規則、信號處理、公共汽車和電車停靠站等。在城市設置地下人行橫道,利用率好,美觀,但造價高,治安維護難度大,所以只在以下地區。
(1)景點和歷史特殊建築附近。
(2)由於障礙物,人行天橋需要更多的改善。
(3)造價比立交橋建設少,施工有利。
(4)行人過多、立交橋過長的廣場。
(5)多日風雪的地區。
圍欄
防止汽車因失誤駛出道路,以保護行人、房屋、構築物等。,其次,誘導司機的視線。同時也可以用來阻止行人過馬路,將行人和自行車與汽車分開,起到保護作用。
防護圍欄有多種形式,如護欄、電纜、桁架、管道等。防護圍欄的選擇應與環境相協調,並考慮其功能,僅以阻擋行人為目的。柵欄可以由管子、網和鏈條制成。
3.照明設施
為防止夜間交通事故,提高駕駛舒適性,應在必要的道路上連續或局部設置照明設施。
照明設備可以減少交通事故。據日本有夜間照明的道路統計,交通事故可減少14%~54%,歐美可減少30% ~ 40%。照明設備也可以提高道路利用率。根據美國實測數據,設置照明設施後可提高車速1.1 ~ 4.6 kg/h。照明設備還可以消除行人的不安全感,保證司機必要的行車視距,消除他們的不安全感。
4.視覺誘導標誌
為了指示公路的邊緣和線形,應在特殊路段設置導向標誌,引導駕駛員的視線。比如,在積雪較多的路段要設置雪樁,在中央帶的斷頭處和分流器的前端也要設置導向標誌,標明其位置。
5.道路鏡
反光器應安裝在彎道和可能發生事故的小半徑區域,如視野不好的十字路口和交叉路口。高速公路反光鏡有圓形的,也有方形的,壹般用凸面鏡。鏡面應具有較高的反射效率,無毛糙、翹曲、水泡、水線等缺陷。
6.公路信息板
為了及時向公路使用者告知公路、氣象和交通狀況以及與之相關的交通限制,在適當的地點設立了公路可變情報板。情報板有三種類型:A型情報板用於重要的高速公路上,懸掛式,電腦遙控,內置燈光字幕;b型情報板位於路邊,內部有手動燈光字幕;c型信息板用在交通受限的地方,插標誌牌。信息內容必須簡明扼要,易於準確理解。
7.公路監控系統
在路線上可能明顯危及行人安全、可能成為交通堵塞的場所和路段,應當設置交通監控設施,平時對交通流量進行監控,發現緊急情況立即采取應對措施。監控設施配備常用的工業電視和交通流量檢測器,自動記錄交通量、密度和速度。
8.停車場
停車場是停車和乘客上下車的地方。它有兩部分:停車區和車道。車道與連接道路如坡道相連。在引導汽車進入停車區時,預留停車時掉頭或倒車的必要場所。連接道路根據公路標準及其服務的區域,按照互通式立交、帶休息設施的匝道或平面交叉口的設計標準進行設計。
9.公共汽車站
停車站分為停車區和停車點。停車區供公交車乘客上下車,並與主幹道分開。壹級公路作為壹個特殊區域,必須設置停車區,其平面線形必須是曲線半徑大於標準且縱坡較小的直線或路段。停車點是供乘客上下車的主幹道的外側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