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往往是因為人與人之間的界限不清造成的。
比如公婆會強烈幹涉兒子兒媳的婚姻生活,以示對兒子的控制;公公婆婆也會打著為女兒捍衛小家庭的旗號,幹涉女兒女婿的生活。
另壹方面,孩子可能不會與父母“劃清界限”。即使婚後已成年,但還是不成熟,對父母的索取是理所當然的。
當壹對年輕夫婦,其中壹方向父母提出“應該”甚至比較父母時,很容易鬧大矛盾,進而演變成兩個家庭的矛盾,影響感情。
我們成年了,壹定要特別清楚“獨立”二字。
作家嚴陵陽在壹篇文章中寫道:其實獨立自主和感恩孝順並不沖突。對父母,我們應該孝順,盡做子女的責任。對自己來說,要堅持自己想走的路,不要做父母的“牽線木偶”。
單純說這個理論,很多人可能不理解我說的“界限”和“獨立”是什麽意思。我舉壹個讀者的案例,希望有更多的人了解這樣的問題,清楚地認識到它們之間的關系。
方和他的妻子是自由戀愛結婚的。他們的家庭條件有些不同。方的父母屬於普通的普通市民,沒什麽錢,也沒什麽退休金。兩個人加起來不到2000元。淩影是獨生女,父母經商,家裏有些錢。
戀愛時,淩影很喜歡方肖斌,認為是他,於是毫不猶豫地嫁給了他。方對很感激,對也很好。公婆把淩影當成自己的女兒,但他們的能力確實有限。
方屬於那種很上進的男生,工作收入不錯。當他和淩影結婚時,他自己也存了足夠的錢。他很獨立,不想依賴父母。他覺得父母養他不容易。他已經工作了,怎麽能依靠他的父母呢?很孝順,也很辛苦,是個人品好三觀的男人。
淩影人也很好,就是有點孩子氣,不獨立,有點自大。
02
婚姻中的“門當戶對”還是有壹定道理的。否則,如果小兩口婚後繼續依賴父母,由於家境不同,會有壹定的懸殊。
結婚的時候,方沒有多少錢,但他不想讓牽扯進來,就用自己七八年的積蓄付了壹套小房子的首付。他很負責任。結婚後,他也自己還了房貸。淩影的工資歸她自己管理,偶爾也給家裏花點錢。由於淩影懷孕生了孩子,日常開銷也由她婆婆承擔。
平日裏,夫妻二人上班,婆婆盡力幫他們帶孩子。
過了頭幾年,生活漸漸有了起色。淩影的父母想讓她再生壹個孩子。他們認為他們的女兒和女婿現在住的房子太小了,所以他們想讓他們換壹個更大的房子。方也有這個想法,但他認為這更多的是他和之間的事。他不想太依賴他的嶽父母。畢竟在他看來,成年後花在父母身上的錢都要還,更別說花在公公婆婆身上了。
有壹天,他們又商量換房子。
“我父母說,想給我們壹棟大房子,這樣他們也可以來住。我們買個160的戶型吧,最好是五房,這樣妳爸媽我爸媽還有兩個孩子都能住進去。”
“淩影,妳要壹步到位,還得算我們的錢,以我們目前的實力最多能換三個房間。不然首付怎麽交,以後房貸怎麽還?”
淩影壹聽,爽朗地笑了:“我爸媽說給了我們50萬,這錢不用還了。妳父母付多少錢?簡單公平點,妳爸媽也給50萬,再加上我們賣的房子,這樣就能湊足首付了。”
“這錢妳不想還了?”方的臉色很沈重。
“什麽呀,有什麽好還的,他們是我唯壹的女兒,誰不給我。但我覺得這不公平。妳父母出不了50萬。真的很氣人。”
沒在意,但方的臉更重了,他實在笑不出來。也許是時候向淩影解釋壹下了。
03
“淩影,妳覺得當初嫁給我輸了,跟著我受委屈,房子不大是不是?我父母沒有給妳更好的東西。妳覺得他們不好嗎?”
“是呀,我說的是實話,我只是虧了呀,妳父母真的沒錢。我說錯了什麽?我爸媽對我那麽好,妳爸媽什麽都沒有,跟我爸媽差遠了。”
方定了定神,喝了口水,努力不讓自己生氣。他坐在沙發上,嚴肅地對淩說:
“我跟妳講道理,等妳知道我們家是什麽樣子的時候,如果妳覺得我冤枉妳,妳就不用嫁了。我想盡辦法買了房子,沒讓妳出壹分錢,還寫了妳的名字。結婚後,我也還了房貸,我為這個家盡心盡力。
我不想拿父母的錢,也不想拿妳父母的錢,所以我壹直讓自己很獨立。
淩影,妳知道嗎?結婚後依賴父母會傷害我們的自尊,更何況我們現在可以離開父母生活。我不能依靠我的父母。他們的父母很有能力,他們付出了壹切。妳不能再啃他們的“老骨頭”了。兩家已經有隔閡了。妳拿妳爸媽和我爸媽比,不是什麽逼。
我壹直認為父母的錢是父母的錢,跟我們沒關系。如果婚後繼續向父母拿錢,那就是“借”,要還的。他們要不要妳無所謂,但是妳要還。不要結婚把向父母要錢當成理所當然的事。
妳父母給妳的錢,花在妳身上的,都花在我身上了,但是妳知道,我不想欠他們的,尤其是換房的時候。我更喜歡我們討論壹下,然後自己做決定。
捫心自問,婚後我對妳好嗎?雖然沒能讓妳過上奢華的生活,但我把壹切都給了我的家庭,我的孩子,還有妳。更不用說,我爸媽對妳好,照顧孩子無怨無悔,忍受妳的冷嘲熱諷。這幾年他們也想盡辦法減輕我們的壓力。我對我的父母感到內疚。他們已經做得夠多了。
淩影,如果妳認為我們仍然對妳不好,我們可以離婚。妳去過妳的好日子,我不留妳。妳嫁給妳的有錢人,找個能養妳的公婆,我也不留妳。
我只想說明壹個問題。結婚後,妳我就是壹家人。我們應該對這個家庭負責,照顧對方的父母,而不是依賴和拿父母的錢。"
方多喝了幾口水,又說了壹段很長很長的話,直接讓聽楞了。
淩影淚流滿面。當然,她不想與方分離。畢竟,他對她很好。有些東西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公婆對她也無話可說。唯壹的缺點就是方的家庭條件並不好,但是她確實知道這壹點,而且她是要嫁給方的,而不是被別人壹再央求。
04
當然不會和方離婚,因為她知道,除了方,她再也找不到另壹個這麽好的男人了。
方仔細想想的話,他是對的。結婚後,他應該真正脫離出身家庭,與父母保持壹定的“界限”。
確切的說,是妳有了掙錢的能力之後,妳父母和妳的關系就不“正當”了。父母可以給妳錢,因為他們想讓妳活得輕松壹點;但不能逼父母沒錢,也不能啃父母的“老骨頭”。這是兩個概念。
結婚了,妳和妳老公就是壹家人,妳們倆共同承擔這個小家庭。如果妳沒有遇到麻煩,妳不能總是吸妳父母的血。父母有義務供妳上大學,養妳到18歲,但在妳有能力掙錢後就沒有義務養妳了。
公婆不是在幫兒子,而是在幫兩個人。他們真的不應該讓婆婆掏錢買吃的,應該是小兩口掏錢。公公婆婆給的錢說不用還,但是真的有必要還嗎?即使他們不讓妳,妳也不能安心。他們壹百年後給妳是他們的事,但還是他們的,不是妳的。
為了理解這壹點,淩影羞愧地低下了頭。她向方要了壹個擁抱:“是我的錯,但我把壹切都當成了我應該的。嫁給妳也不虧。我願意。妳對我很好,沒有讓我受苦。聽妳的,換三個房間,我們自己掏錢,不拿家長的錢。”
幸運的是,這件事已經得到妥善解決,淩影也非常明智和反思。
我是女人,我也喜歡像方這樣的男人:
獨立,孝順,有責任心,對父母,妻子,公公負責,有上進心,人生觀端正。這樣的男人往往是可靠的。
婚後,父母要和孩子劃清界限,讓孩子獨立;孩子要和對方的父母保持壹定的距離,不要再像孩子壹樣,什麽都想當然。
父母對妳的幫助應該心存感激,而不是理所應當的接受。
公婆不要幫妳,就算幫兒子,妳和妳的另壹半也是壹樣的。明白了這壹點,妳們的關系會更穩定,家庭會更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