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憑證是涉及貨幣資金歸集的會計憑證。
轉賬憑證是不涉及貨幣資金收付的憑證。
如果某項業務的會計分錄在貸方,則填制付款憑證;如果貨幣資金賬戶在借方,則填制收款憑證;如果借貸雙方都沒有貨幣資金賬戶,則為轉賬憑證;如果借貸雙方都有貨幣資金賬戶(如現金支取和現金存款),則為支付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