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到大,我感受到了兩個孩子同樣的痛苦。畢竟這兩個孩子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從小到大,真的是這樣。我寧願自己不吃不喝,我必須養活我的兩個孩子。我願意給他們買吃的,買穿的,不願意讓他們受壹點委屈。即使家裏條件不好,即使家裏沒錢,我也寧願出去打工掙錢,也不會讓他們受委屈。
但是父母對孩子這麽沒心沒肺,最後得到了什麽?我女兒先結婚了。我承認,我女兒結婚的時候,我沒有娶她。這也是因為家裏條件不好,兒子馬上結婚了。兒子娶媳婦需要彩禮,這不是中國的傳統嗎?
我當時就想,家裏的錢還得留給兒子娶媳婦。後來錢不夠他媳婦彩禮,我借了很多。
因為我沒嫁給他,女婿意見很大。他們結婚後很少回來看我,但我女兒經常回來。兒子結婚後我就壹直和他住在壹起,但是媳婦不孝順,兒子特別怕她,不能成家。
所以和他們生活在壹起,我也覺得挺委屈的。我工作沒關系。畢竟我身體很好,但是我媳婦每天都不給我好臉色看,有時候還趕我走。最後我受不了了,想去找女兒。
剛去女兒家,女兒很心疼,讓我呆在家裏,可是女婿總是不高興。果然,那天晚上,我無意中聽到他女婿對他女兒說,我告訴過妳,妳媽不能住我們家。她當初不嫁給我,現在卻要我養老。沒有辦法。如果妳必須讓她留下來,我們就離婚。
聽到女婿的話,女兒哭了。聽到她哭,我真的很心疼。我不想讓女兒為難,當晚就走了。現在我還住在酒店裏。不知道以後怎麽辦。老了就這麽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