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年很少聽到“忠實的人”。我覺得這幾年我們之所以熟悉,有三點;
1,互聯網的出現導致商品透明度越來越高,高利潤都寫在刑法裏了。企業壹旦虧損,就會倒閉,員工下崗,形成壹系列的惡性循環,資金鏈的斷裂肯定會導致負債。
2.信用卡和網貸拆散了無數個家庭。年輕人提前消費,導致負債累累,無數人在P2P上血本無歸。
3.盲目投資,不管懂不懂,只要有閑錢就去投資或者創業。我相信這是大多數人直接導致負債的原因。
從壹開始很少聽說的“失信者”到現在,認為欠債已經不是什麽丟人的事情了。短短幾年,每個人從欠債到失信的原因都不壹樣,每個人的格局和人脈資源也不壹樣。翻身不是那麽容易的。首先妳要有壹顆強大的心去抵抗這種心理壓力,然後放下。如果妳成為壹個沒有信仰的人,有什麽好害怕的?
現在是脖子以上賺錢的時代,脖子以下幹活也就幾年的事,只要妳腦子夠用,有翻身的好機會,妳心裏壹定要想著妳會翻身的,老天不會讓壹個人榮華富貴壹輩子,也不會讓壹個人倒黴壹輩子,壹切都會好的!
鑒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對當事人權益的重大影響,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失信被執行人並非“永遠無法翻身”。只要滿足壹定條件,法院就會將其從“黑名單”中刪除。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第七條:
失信被執行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相關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刪除:
(壹)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已經全部履行;
(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已經履行;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老賴真的沒有財產可供執行,還可能刪除失信信息?
還有壹些“老賴”,確實是經營失敗破產,確實無力償還財產。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在執行時也會遇到壹些困難。也有壹些當事人確實在想辦法還錢,但是能力有限,確實無力償還巨額資金。鑒於這些情況,今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修改<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的決定》(以下簡稱《修改決定》),增加了案件終結後刪除失信名單的規定。被認定為“無可供執行財產”的,將可以退出“黑名單”。
《修改決定》沒有規定案件執行終結後應當立即刪除失信信息,但做了壹些限制。刪除失信信息的條件僅限於“通過網絡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且無可供執行財產,申請人或者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法院將刪除失信信息。
刪除失信信息後,被執行人雖可免於失信懲戒,但仍不能有《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幹規定》所列的下列高消費、非必需消費行為:
(壹)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火車軟臥、輪船的二等艙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高消費的;
(三)購買房產或新建、擴建、高檔裝修住房;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酒店、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置非必需車輛;
(6)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收費高的民辦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及其他動車組列車壹等及以上座位等非必需消費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公告,我國失信人數已達數千萬,確實令人震驚。畢竟這類人坐火車不準買軟臥,坐高鐵動車,買私車不準步行,海陸空出行不方便,子女上私立學校不準交高額費用,炒股不準出國買房產,各方面都受限制。
我不怕負債。我討厭玩欠債後失蹤之類的把戲。我應該在那裏跌倒,然後從那裏爬起來。我可以從以前的教訓中吸取教訓。幾十萬或者幾百萬都不算小,但是不清楚也不是不可能。但是,妳壹蹶不振,士氣低落,不想東山再起。還沒有人能幫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