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未成年,父母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父母是孩子的第壹監護人。孩子未成年,父母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監護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從視頻中可以看出,這些用滅火器噴別人車的孩子還是未成年人,監護人應該為未成年人的錯誤承擔責任。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應該對此事負責,應該賠償失主的損失。
第二,父母不監督孩子,孩子做什麽父母要負責。孩子未成年,父母要好好照顧孩子,不要讓孩子胡作非為。萬壹孩子做錯事,父母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是理所當然的,是法律的要求,是監護人必須承擔的責任。
這次新聞事件中的家長沒有監管好孩子,才會導致孩子在地下車庫有這樣的行為。如果平時家長管教孩子,孩子就會知道這樣的行為是不能做的。這件事歸根結底在於監護人沒有做好監管工作,所以才會導致事件的發生,所以監護人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這件事妳怎麽看?妳認為誰應該對失主的損失負責?歡迎在下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