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做了,說明妳的公公婆婆心疼妳的兒子兒媳,想減輕妳的負擔。妳自己帶孩子是天經地義的事,不要怪公公婆婆,但是如果他們的孩子都去世了,妳有義務撫養妳未成年的孫女。
擴展數據:
兒童監護權的法律規定:
離婚後,哺乳期的子女,以養母撫養為原則。
1和兩歲以下的孩子壹般和父母住在壹起。
2.父母雙方同意不滿兩歲的子女隨父母生活,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可以準予。
3.對於兩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雙方都要求與他們壹起生活。如果壹方遇到特殊情況,可以優先考慮,比如絕育或者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4.父母撫養孩子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都要求子女隨父母生活。但如果子女已與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的,可考慮作為子女隨父母生活的優先條件。
5.父母與父親或母親發生爭執時,應考慮10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見。
現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21 1 1廢止)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壹方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壹方有幫助的義務。
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原因消失後,應當恢復探視權。
《民法典》第1058條規定,丈夫和妻子平等享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其未成年子女的權利,他們都承擔撫養、教育和保護其未成年子女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