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是經過時間洗滌的經典。他們往往擁有廣泛的群眾基礎,熟悉的故事情節和人物形象,自然具有巨大的市場號召力。所以名著的改編確實具有與生俱來的欣賞性,名著的改編通常是很多藝術創作成功的重要途徑。改編自《早春二月》、《青春之歌》的同名電影,改編自《三國演義》、《水滸傳》、《西遊記》、《紅樓夢》、《圍城》、《四世同堂》的同名電視劇,依然有其經典特質。但是重復拍攝尤其是近景重拍成功的是極少數,因為嚼別人嚼過的剩包子肯定是無味的。既有藝術本身規律的制約,也有創作人員對名家作品的態度。
如果翻拍對名著有新穎的見解和獨到的發現,並賦予其新的、符合邏輯的藝術闡釋,翻拍或許能享受到許多倍的審美享受;如果出於對名著的尊重,人們為了公益而獻出壹份對文化普及的熱愛,或者花自己的錢投資藝術,而不是花大量靠自己和明星的外表籌集的錢,人們還是可以理解他們是否成功的。然而,現實恰恰相反。名著翻拍不是文化經典的寶藏,而是提升自己的手段。這些文化含量普遍較低、商業氣息濃厚的翻拍作品,充斥著各種選秀節目和別有用心的噱頭,無壹例外地淪為低俗的商業炒作。
中國是壹個發展中國家,經濟基礎相對薄弱,用於文化建設的社會資金有限。當很多人還在為基本的溫飽掙紮,為幾十塊錢的文化消費發愁的時候,我們的藝術家卻隨意動用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資金,去制作和生產壹堆拙劣的仿制品甚至壹文不值的文化垃圾,往好裏說是社會資源的不合理分配,往壞裏說是資源的嚴重浪費。如果把這些資源用於文化原創,也許能給文化史留下點什麽,而屢禁不止的文化贗品除了給名著抹黑,不會留下什麽有用的東西。
其實隨著越來越大的翻拍趨勢,觀眾的興趣越來越低。翻拍浪費了寶貴的文化資源,占用了社會的公共空間,破壞了觀眾對名著的尊重。在特定層面上,這反映了文藝界急功近利的浮躁精神,印證了文化原創力的薄弱和缺失,也反映了文化人對文化市場趨勢把握的不自信。
藝術的法寶在於創新。名著是全社會的精神財富,需要精心保護和傳承。如果改編沒有創新,名著就可能貶值,阻斷正常的文化傳承。無休止的惡意翻拍,讓名著沒有深度模仿和重復就陷入平庸,不僅糟蹋了文化資源,損害了前輩的聲譽,也敗壞了觀眾的品味。最終受害最深的還是藝術本身。
重復是藝術的天敵,重復的翻拍大多是影視劇的滑鐵盧,無休止的翻拍風應該停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