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親屬,即相互之間有相同血緣關系的上下級親屬,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外祖父母孫子女等。
配偶的姐妹及其子女不是直系親屬,應該是姻親。公婆是婚姻產生的親屬,但不包括配偶本身。公婆分為三種:血親的配偶,血親的配偶,血親的配偶。
擴展數據旁系血親是指雖不是直系血親,但與自己同宗同源的親屬。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指與自己有三代以內血緣關系的親屬。這裏的三代是從自己算起的三代。例如:
1,兄弟姐妹和自己的父母,他們是第壹代,他們的父母是第二代,所以兄弟姐妹是第二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2.我的叔叔、嬸嬸、堂兄妹和我自己都是爺爺奶奶的,我是第壹代,我爸爸、叔叔、嬸嬸是第二代,爺爺奶奶是第三代,這些親戚都是第三代,所以我和叔叔、嬸嬸、堂兄妹是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3.我和我的叔叔、嬸嬸、堂兄弟姐妹都是我爺爺奶奶的,我是第壹代,我媽媽和叔叔、嬸嬸是第二代,我爺爺奶奶是第三代,這些親戚都是第三代,所以我和我的叔叔、嬸嬸、堂兄弟姐妹是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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