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單位代扣代繳,繳費時,個人繳費部分和單位繳費部分按規定壹並繳納,不得只繳納其中壹項。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2和8;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2,2;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1;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50,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單位交0.50,個人不交。
2.個人繳費由銀行代扣:需要去當地社保局辦理銀行代扣業務,每月往銀行卡裏存錢,銀行直接扣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社會保險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基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財政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