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規定,未滿18周歲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其中,未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作為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應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認可、追認。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為項鏈已經融化,無法退回,且本次交易的交易金額確實低於市場價,商家協商後按照當月平均黃金價格補齊差價。
未成年人的保護需要家庭、學校和社會的共同參與。作為商家,有責任和義務引導未成年人正確消費。未成年人獨自大額消費時,商家應謹慎區分消費者是否具有消費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綜合判斷其年齡、智力是否與其購買力相適應,避免不必要的消費糾紛,不能因為消費者是未成年人而謀取不當利益。作為家長,要盡到對未成年人的監護和管理責任,加強與孩子的溝通,引導孩子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和價值觀。作為社會層面,政府部門和學校也應加強科學理性的消費教育和宣傳,積極開展校園安全消費等活動,構建未成年人消費安全保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