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們有沒有想過,我們為什麽要這些,意義在哪裏,是否能給我們帶來快樂和幸福,是否是我們真正需要的?更直接的說,妳追求幸福和生活的價值和意義是什麽?
人追求物質滿足是很正常的。住好房子,開好車,穿漂亮衣服,戴首飾,沒什麽不好。但是不要最後成為房奴或者車奴,讓妳成為物質上的奴隸。
當然,我們現在所處的社會環境就是這樣!
社會需要進步,經濟需要發展。只有生產和消費帶來經濟增長,社會環境才能變好。但是目前我們社會的生產和消費帶來的因果循環是非常可怕的,而且還在惡性循環!
在過去,人們可能只有在有真正需求時才會購買壹種商品。是人必須具備的基本物質。但是,現在人們追求的是品牌、高檔、奢華之類的,不管是不是真的需要。
攀比心理就像壹個被打開的潘多拉魔盒,已經侵入了整個社會,形成了壹個體系。社會充斥著人類意識形態的各種建立和灌輸。我們是不可能獨立的,我們沒有辦法也沒有能力去阻擋它,去對抗它。但是我們可以平衡這種意識,平衡這種力量的發展。
首先從最根本的角度來說——教育機制應該維護的價值觀。近年來,高學歷犯罪呈上升趨勢,絕不是個別事件。背後的問題值得我們深思。
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往往在社會上受到尊重,被視為榜樣。他們在個人能力、技術、心理素質甚至智商方面都很出眾。他們受過高等教育,用所學危害社會。惡劣影響非常大。因為他們的罪行會得到比普通人更多的關註。
如復旦醫學院研究生投毒案,3月313日,復旦醫學院研究生林森浩將劇毒物質N-二甲基硝酸銨投入飲水機,其舍友黃洋飲用飲水機中的水後中毒,經緊急搶救數天後死亡。林森浩中毒的那天是西方的愚人節前夕!
在壹審法庭上,林森浩對投毒事實供認不諱,但他稱自己是愚人節的玩笑。另壹名室友葛某某間接將林森浩告上了法庭。中毒案發生後,葛某某發現的身體癥狀與實驗小鼠非常相似。然後葛某某用短信提醒身邊的人。最後,警察逮捕了林森浩。
三個本該前程似錦、高學歷的人徹底改變了命運。命沒了,等待法律懲罰的還是那個幸運的人。我想他們都在最後壹刻有過遺憾和迷茫。事實上,事件的發生絕非偶然。社會、學校、家庭都有壹定的責任。相反,我認為他們是無辜的。
我們說教育,就是在說“育人”,就是引導學生如何做人,幫助他們樹立自己正確的價值觀。壹切都要以人為本,而不是把人當考試機器。也許這是我們教育機制中長期存在的問題。
比如學生在科目上可以拿滿分,但在道德、人格、情感修養上卻可以得零分。從小學到高中到大學都是這樣,這種意識形態已經深深的建立在當事人身上。他們根本不了解生命和罪的本質。
雖然他們擁有高水平的教育和知識,但知識並不意味著他們可以完全轉化為智慧。妳不能簡單地說這只是他們自己的錯。他們自身的教育不夠完整,導致了後來的結果。
價值觀的形成需要壹個過程!
因果關系。果實是形成的結果,但它是壹個過程。我們更需要關註這個“因”,這是我們最需要研究的。
只有推動社會、經濟、人文建設,才能樹立正確健康的社會發展觀。說到價值觀,我想說的不是個人的價值觀,而是整個社會的價值觀。如果整個社會都是“唯利是圖”。那麽大家的價值觀就只會是“利”字,這是很可怕的事情!
我們社會的壹切都商業化了。比如電視節目關註有沒有廣告,能不能賣出去,這就形成了孩子的價值判斷:什麽都可以買賣。社會在制造和消費商品,人也可能成為商品。在商業化和消費的鼓勵下,會出現對生命毀滅的冷漠結局,我認為這是人類的悲哀。
只要有利可圖,就可以藐視生命,無視道德和法律的約束。根本問題是社會只關心物化的發展,卻缺乏對人的關註。這種發展是不平衡的。
這種現象應該由整個社會來檢討,而不是個人。在壹個唯利是圖的社會,每個人都在對象化自己和他人的過程中成為受害者。
我們應該均衡發展,而不是走極端。我覺得幸福來源於兩個地方,壹個是物質上的幸福;另壹種是精神上的幸福。它們是兩個極端,需要平衡,因為沒有絕對的物質幸福,也沒有純粹的精神幸福。偏向任何極端的壹方都是不健康的。
比如妳有壹套房子,住在裏面就能感到幸福,因為房子能帶來生活的安全感,妳感到精神上的滿足和快樂,同時妳也有了物質上的東西!
相反,如果妳想擁有壹套房子,是因為房子的位置是壹個潛在的商業區和高價值的市區,妳認為它值得投資或者錢越來越好,這是物化的,妳本來就不需要它。
物質與精神的兩難,自古就有。我們可以平衡兩者。
維持社會的多元化發展是平衡物化發展的力量。社會需要進步,但最終是為人服務的。壹切以人的幸福快樂為前提。資本是推動社會發展的動力,人文關懷是社會發展的導向。目的是滿足人們的需求,在這樣的循環中,只有* * *建設* * *享受社會才能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