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藥店也可以通過廣播舉報12331,這是2011二月份出臺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試行)》中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電話。
除電話外,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信函、網絡、傳真、走訪、手機短信等方式,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舉報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在研制、生產、流通、使用過程中的違法行為,以及餐飲服務中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發生的消費者權益爭議,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消費者與經營者就消費者權益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壹)與經營者協商解決;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進行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