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祝福短信 - 我的銀行卡在沒有收到法院強制執行通知的情況下被凍結。這合法嗎?

我的銀行卡在沒有收到法院強制執行通知的情況下被凍結。這合法嗎?

銀行卡在沒有收到法院強制執行通知的情況下被凍結,是合法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扣押、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收入。

但被執行人及其被撫養人必要的生活費應當保留。人民法院扣繳、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必須由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辦理。

在執行實踐中,扣繳被執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經常使用的壹種執行措施。

拘留和撤銷是兩個密切相關的強制措施。扣押是壹種臨時措施,將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暫時扣留,留在原單位,不得使用或者轉移,以督促其限期履行義務。

逾期不履行的,可以提取收益交付申請執行人。

第二百四十八條第1款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且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處或者隱匿處的財產進行搜查。”

在搜查中,發現依法應當查封、扣押的財產的,被執行人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查封、扣押。來不及作出查封、扣押裁定的,可以先行查封、扣押,在四十八小時內補辦。

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和其他需要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指定壹方交付財物或者票證的,執行人員應當在做好被執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礎上,傳喚雙方到庭或者到指定地點,由被執行人將法律文書交付的財物或者票證直接交付申請人簽收。

被申請人不願意親自交付的,也可以將應付的財物或者票證先交給被執行人,由被執行人移交。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當事人以外的公民個人交出財物或者票證。

經教育仍拒不移交的,人民法院將依法強制執行,並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114條的規定予以罰款,也可建議監察機關或有關單位給予紀律處分。

有關單位持有財物或者票證的,人民法院應當向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由有關單位轉交。因持票人的過失致使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票證毀損、滅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責令持票人賠償。

當事人拒不支付賠償金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財產的實際價值或者票據的實際價值裁定強制執行。

擴展數據:

雙倍給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是指被申請人的義務是給付金錢,同時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應當在原債務利息的基礎上加倍,按照同期銀行貸款最高利率給付。

自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確定的送達日期屆滿的次日起計算,至其履行義務之日止。另壹種情況是被申請人在判決、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內不履行非貨幣給付義務。

因為遲延履行給申請執行人造成了損失,所以應當給付遲延履行金。滯納金的數額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發出的執行通知書,除責令被申請人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外。

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應當通知被申請人支付債務利息或者遲延履行金。在這兩項措施中,既有對申請執行人損失的賠償,也有對申請執行人的制裁。

第251條規定:“在執行過程中,需要辦理產權證過戶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