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方接到“破卡行動”線索,轄區居民張某、王持有的銀行卡涉嫌詐騙資金轉移。對此,警方深挖細查,發現張某、王某利用銀行卡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轉移大量資金,掩蓋資金流向。
據警方介紹,在警方的壓力下,張某、王到江津區公安分局投案自首,並如實供述了利用手機在“泡粉”平臺進行“洗錢”的犯罪行為。
案件詳情2021年4月,張某收到壹個陌生號碼發來的短信,稱可以通過網上刷單賺錢,“足不出戶,收入每天結算”。張突然產生了興趣。與對方取得聯系並“研究”後,他覺得這是壹個賺“快錢”的機會,於是帶著妻子王。
在對方的指引下,我下載了壹個叫“流星付”的APP。註冊的賬戶都綁定了各自名下的銀行卡,我按照客服要求,向對方指定的賬戶充值654.38+00000元作為保證金,我的“流星付”賬戶立刻顯示654.38+00000元。
很快,他們接到了第壹個“任務”,按照對方提示轉賬,拿到了25元起的“提成”。在後來的操作中,張某和王逐漸認識到所謂的“刷單”其實是電信詐騙的“洗錢”,但在利益面前,他們並沒有就此罷休。
期間,張某、王某綁定該APP的銀行卡賬戶,陸續收到被害人或犯罪分子的轉賬,再通過充值的方式在APP上轉出相應金額,銀行賬戶流水數十萬元,獲利數千元。犯罪嫌疑人張某、王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什麽是“跑分”?據警方介紹,“跑分”是指搭建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活動平臺,利用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等支付渠道,將贓款轉移、洗走的犯罪行為。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夥在需要轉移涉案錢款時,會在“跑分”平臺上發布轉賬需求,供“跑分”搶單。有人在“跑分”平臺註冊會員,提供自己的銀行卡成為“跑分”。“跑路客戶”搶單成功後,通過幾個不同的賬戶轉賬,達到洗錢的目的。
我對這件事的看法:世上無橫財。不要因為壹時的貪念,讓自己走上不歸路。出租、出借、買賣銀行卡、手機卡涉嫌違法犯罪。切勿將自己的手機卡、個人銀行卡、企業賬戶和結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賬戶買賣或出租給不法分子。
買賣身份信息和銀行賬號可能會被詐騙分子利用。市民朋友千萬不要為了蠅頭小利成為犯罪分子的幫兇,否則自己也可能涉嫌犯罪。同時,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等信息,不要給犯罪分子“做嫁衣”。壹旦發現買賣銀行卡的違法行為,要主動舉報,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