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稱為被告,由法院審理。妳可能會被對方起訴到法院,法院會電話聯系妳獲取訴訟材料,或者通過郵寄的方式將《答辯通知書》、《舉證請求書》、《開庭通知書》等訴訟材料發給妳。無法郵寄送達的,需要公告送達,並在報紙或指定媒體上公告告知訴訟。
如果不交付,法院將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很可能對妳不利。
1.如果公安部門發現犯罪線索或者舉報,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刑事立案的標準是:
(1),有犯罪事實;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確認案情。
2.按照程序,需要報檢察院批準,要履行程序。
3、抓捕前,犯罪嫌疑人不會知道,這屬於工作秘密,否則,知情人涉嫌泄密,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4.不是通過電話,而是當場。
:如果公安局打電話通知妳做了違法的事情,估計妳是騙子,公安局會找人直接上門。這在程序上是不合法的。而且還是用威脅的語氣,騙人的,不信。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壹百七十五條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後,經過審查,認為有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
有申訴人的案件決定不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內送達申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