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滕州疫情防控公共衛生提示:
1.對在高危地區居住過7天的,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於在中度危險區居住了7天的人,采取7天的家庭隔離醫學觀察。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采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2.在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的其他低風險區回山東7天後,3天內進行2次核酸檢測(間隔24小時),做好健康監測。
3、高危地區尚未公布,但7天內發生社會疫情的,參照中度危險地區。
4.近期有旅行史者,請密切關註疫情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信息以及中高風險地區信息。有疫情風險的人員應立即向社區(村)、賓館和單位報告,並配合實施隔離醫學觀察。
二、滕州市個人防護要求
1、發熱病人、衛生代碼“黃碼”等人員要履行好個人防護責任,積極配合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在排除感染風險前不要出行。
2.建議出行前提前通過中國政府網、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查詢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積極配合當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個人防護。
3.嚴格落實“戴口罩、勤洗手、勤測溫、少聚集”等個人防護措施,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如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癥狀,立即到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建議符合條件的公眾全程接種新冠肺炎疫苗,並鼓勵已完成全程免疫6個月的公眾加強免疫。
三、滕州A級旅遊景區重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嚴格落實測溫掃碼、戴口罩、壹米線等防控措施,落實“限號、預約、錯峰”總要求,鼓勵網絡購票、掃碼支付等非接觸式購票支付方式,優化預約服務平臺。對網上訂票的遊客,在景區檢票時應同時再次核對健康碼和行程單代碼,健康碼和行程單代碼異常的遊客不得入園;
2.在不超過最大承載量的前提下,合理設置遊客接待上限,加強入口管控,安排專人對易形成人群聚集的項目和場所加強管理,防止擁堵和瞬間聚集;
3、加強現場巡查和宣傳,通過景區微信官方賬號、電子顯示屏、遊客服務中心等平臺,及時發布景區承載量和預訂信息,加強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文明旅遊等宣傳引導;
4.加強封閉建築、公共場所、衛生設施和景區遊客設備的通風、清洗和消毒,降低傳播風險;五是完善景區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做好防控物資儲備,確保壹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快速有效應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五十九條
國家將傳染病防治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將傳染病防治納入本行政區域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