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新的實名制登記規定,妳身份證名下的卡數只能是5張。
主副卡、壹卡雙號、小號等業務都受到壹卡五號規則的限制。
1.副卡可以與副卡共享基礎套餐內的語音和數據流量(主副卡不共享基礎套餐的增值業務)。
2.副卡辦理後立即生效,免費副卡首月功能費除外,按天折算(功能費/當月天數x當月剩余天數);
3.主副卡辦理的短信/彩信/流量/定向流量/閑時流量等可選套餐只能在辦理的號碼上使用,主副卡不享受可選套餐的使用。
4.當主卡因“信用控制/欠費”停機(重啟)時,副卡會關聯停機(重啟)。
5.主卡和副卡可以分別申請停(復)機號和掛失停(復)機,停(復)機在主卡和副卡之間沒有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