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從浙江湖州相關執法部門公布的壹起案件中獲悉,湖州吳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吳興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湖州市公安局吳興分局,近日查處了壹起價值百萬元的重大虛擬貨幣“挖礦”案,成為湖州推進“大綜合壹體化”改革以來破獲的首起大案。
據了解,在此前的4月12日,浙江省發改委通過日常監控平臺監測到吳興區黛溪鎮上墻村存在部分異常IP地址登錄,疑似為非法虛擬貨幣“挖礦”行為,隨即將相關情況通報吳興區發改局。隨後,吳興區發改局會同吳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吳興公安局組成專項行動小組,在吳興區黛溪鎮上強村進行逐壹排查,最終在上強村南苑自然村壹間簡陋的出租屋內查獲數百臺礦機。
無獨有偶,4月27日,江蘇省蘇州相城區檢察院官微“相城檢察發布”發布消息顯示,該區檢察機關近日發布《涉虛擬貨幣犯罪偵查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針對虛擬貨幣隱蔽性強、跨境流通速度快、價值交換多樣化等特點,為規範偵查工作提供指導。
“從今年3月,上海市公安局發布首例超億元虛擬貨幣網絡投資詐騙案,以及江蘇、浙江等地公布的相關案件來看,查處該領域犯罪的頻率明顯提高。同樣值得關註的是,過去虛擬貨幣挖礦被列為淘汰項目,浙江最新出臺的指引直接將其定性為虛擬貨幣交易違法行為。可見國家加大了對虛擬貨幣領域的清理整頓力度,勢頭不減。”
“采礦”交易也是非法的。
根據湖州官方發布的案情,4月15日,當地執法隊通過調查詢問,承認當事人在吳興區黛溪鎮上墻村出租房內從事虛擬貨幣“挖礦”,在境外網絡兌換以太坊等虛擬貨幣。
隨後,吳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趕赴杭州,配合國家計算機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浙江分中心,第壹次以高科技手段進行技術鑒定和證據固定。經鑒定,確認當事人持有的網絡設備屬於虛擬貨幣挖礦設備;
4月18日,吳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隊隊員、吳興區發改局工作人員、湖州深藍計算機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到埭溪鎮對剩余設備(包括u盤、移動硬盤)進行現場核查。經核查,121套設備存在虛擬貨幣“挖礦”數據(總價值近300萬元)。執法隊員對現場的設備數量做了清單,交給當事人簽字確認。目前,本案行政處罰通知書已送達當事人。據悉,湖州吳興區已查處相應違法案件4起,查扣采掘設備132臺,涉案金額350萬元,可騰出標準煤約330噸。
“此案透露出壹個信息,即‘采礦’交易已被視為非法活動。近年來,礦業國家的政策逐漸收緊,從鼓勵到消除,再到限制非法活動。即使開采後不交易,其高能耗性質也不符合我國碳中和的總體目標,因此可以預見國內開采將受到嚴格控制。”
上海高級加密貨幣市場研究員王恒表示,目前虛擬貨幣交易的違法犯罪風險越來越高。以前只是針對對社會危害極大的ICO進行打擊。因此,監管和公安部門也將其列為與傳銷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相同的罪名。現在‘挖礦’交易也是違法的,雖然不壹定受到刑事處罰,但從交易金額來看,經濟處罰是必不可少的。
業內首部虛擬貨幣犯罪偵查指南。
近年來,長三角地區關於虛擬貨幣交易的犯罪數量和金額都不小,超億元的案件也不少。
今年315期間,上海市公安局正式披露上海首例網絡傳銷犯罪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0余人,涉案金額65438億余元。
2020年6月5438+065438+10月,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壹起涉案金額77億余元的沃托肯特大網絡傳銷案作出二審刑事裁定,駁回上訴人對壹審結果不服的上訴,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高玉東等多名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和經濟處罰。此案也成為迄今為止國內最大的虛擬貨幣交易大案。
4月17日,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檢察院發布的指引也表示,近年來,該院辦理了多起涉及虛擬貨幣的刑事案件、涉及傳銷案件、涉及虛擬貨幣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涉案金額數十億元。
據了解,《指引》第十四條對虛擬貨幣案件中的財產扣押、證據收集、財產處置等問題進行了分析總結,引入第三方科技公司解決虛擬貨幣資金流向等技術問題,努力規範和完善公安機關的取證行為。將電子數據作為涉虛擬貨幣案件的偵查重點,以標準化、規範化為基礎,詳細規定了原始存儲介質保存、電子數據現場提取、遠程查驗、電子數據檢驗鑒定等辦案流程,從線索收集、證據提取、數額認定等方面引導偵查,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同時,《指引》還加大了追回損失和反洗錢力度,秉承絕不讓犯罪分子獲得經濟利益的理念,要求對涉案款項進行全額追繳,最大限度挽回受害人損失。比如,對於犯罪嫌疑人通過該平臺轉移虛擬貨幣、從事洗錢犯罪,建議偵查機關實時監控資金流向,鎖定資金最終去向,準確認定涉案金額。
對此,薌城區檢察院檢察官長壽櫻表示,虛擬貨幣洗錢黑灰產業鏈不斷演進,逐漸呈現規模化、專業化趨勢。數字經濟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方式和公民的生活方式、消費模式產生了巨大影響。要圍繞企業所盼、群眾所需,提高檢察履職的精準性。《指導意見》的制定註重社會效果,也是從保護公民權益的角度做出的努力。
“這份《虛擬貨幣犯罪偵查指南》可能是業內第壹份系統性文件,因為虛擬貨幣犯罪主要通過互聯網進行,其隱蔽性和跨境交易比普通經偵、刑偵案件更耗費精力。可以將案件偵查的經驗具體化,便於我國公安、法律部門進行該領域的刑事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