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高風險區進入(返回)榕樹的人員: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醫學觀察第1、2、3、5、7天進行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時終止醫學觀察。管理期從離開風險區域開始。
3.中風險區進入(返回)榕樹的人員:居家醫學觀察7天,醫學觀察第1、4、7天進行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方可終止醫學觀察。不符合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需要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管理期從離開風險區域開始。
4.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其他地區(低風險區)進入(返回)榕樹的人員:48小時內持核酸陰性證明進入(返回)榕樹的人員,進入榕樹後3天內完成兩次核酸檢測,並做好健康監測,檢測結果為陰性方可放行。
5.省外陸地邊境口岸城市進入(返回)榕樹的人員(與港澳口岸相連的除外):48小時內核酸證書陰性進入(返回)榕樹的人員。
六、定點醫院、集中隔離點、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等從事高危崗位閉環管理的人員:離職後需在家集中或隔離醫學觀察7天,期間分別在1、4、7進行壹次核酸檢測。外出前應向當地社區、村(居)委會或單位報告,必須離崗7天以上,48小時內持核酸陰性證明有序出行。
七、其他地區進(退)榕人員:健康碼綠碼,體溫正常,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可在我市有序流動。
防控政策將根據最新疫情和風險判斷進行調整,具體以市指揮部文件或通知為準。其他未盡事宜按《新型冠狀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