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員被燒誰負責?
快遞過程中發生意外,首先要考慮快遞員的損失。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毀損、滅失,承運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寄件人隱瞞貨物易燃易爆的事實,引發火災。快遞企業和物流企業可以要求寄件人承擔賠償責任。然後我們需要考慮誰應該承擔收貨人的損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壹承運人後,當事人之間沒有明確約定的,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如果包裹是收貨人通過電商平臺購買的,由於各大電商對貨物的風險轉移都有明確的規定,所以在註冊成為各大電商會員的過程中,買賣雙方都表達了意向,表示願意接受註冊電商平臺的相關約定。所以各大電商對商品風險轉移的規定都是買賣雙方對商品風險轉移的約定。當貨物在運輸途中損壞或丟失時,應根據本協議解決爭議。比如淘寶網《糾紛處理規則》第二章第三節第十四條規定: (九)收貨人簽收貨物後,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轉移給買方。而亞馬遜的“使用規則”規定,您在本網站訂購的商品將由我們通過承運商交付。因此,當我們將貨物交付給承運人時,貨物的所有權和損失風險就轉移給了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