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在網上看到壹句話,我願意壹直和妳犯同樣的錯誤,也不願意看著妳牽著別人的手,因為壹想到妳和別人在壹起的樣子,我就對生活沒有了希望和動力。壹對戀人如果有身體接觸,就永遠不會忘記對方。
如果我心裏還愛著他,我們因為分手就沒有聯系了。但是無論我做什麽,我都會想起他,然後我的心就會痛。那這應該就是愛情吧。但是,如果我們因為他的不忠而分手,更別說我會不會看他的信息或者回復他了。因為他從來沒有機會給我發消息,因為我壹定會把他的聯系方式刪得清清楚楚。如果是因為別的事情,我真的會選擇和他犯同樣的錯誤,因為我不忍心讓他抱著別人。
但如果我現在已經開始了新青年,那我就再也不會和前任有任何聯系了。就算他發了禮貌的信息,我也絕不會再回復,因為我覺得這是對在職者最大的不尊重。如果我不忘記他,甚至喜歡他,那我就再也無法開始這段新的感情了。所以對我來說,不管是什麽信息,我都不會再和前任有任何瓜葛。因為設身處地為對方著想,不管是男是女,還是有她現在的男朋友或女朋友和前任的信息。來來回回,反正我肯定接受不了,不僅接受不了,我甚至懷疑他是不是還喜歡前任。可能我們會因為這個開始產生不信任感,也可能我們的感情會因為這個受到特別大的影響。不管出於什麽考慮,我覺得只要開始壹段新的感情,那麽就不應該和前任有任何聯系。這對大家都是壹個好辦法。
大家凡事多為對方著想,不要單純的去傷害最親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