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的相關措施:
第壹,主動報行程。請廣大市民保持高度警惕,密切關註疫情動態和疫區信息發布,切實履行好個人的疫情防控責任和義務。
第二,遵守防控措施。各級要嚴格執行全省統壹的管控政策,不能“層層加碼”。他們要層層壓實責任,切實打通政策落實的“最後壹公裏”,落實個人主動申報責任,建立社區(村)返鄉人員登記制度,將返鄉人員全部納入社區管理。
凡在1、14日內曾在高危地區居住過的人員,壹律實行“14+5”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分別在1、4、7、10、14日進行1。
2.分別於第1、4、7、10、14天對曾在高危地區所在縣(街道、鄉鎮)居住過的人員進行“14+5”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3.省外其他低風險地區人員回新時,必須在48小時內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第壹時間向當地社區(村)和單位(賓館)報告,做好7天自我健康監測,如有發熱、幹咳、乏力等癥狀及時就醫。對於不能在48小時內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行程卡顯示“*”的,立即在交通站或省內高速公路通道防疫檢查站進行1次核酸檢測,並將信息登記推送至當地防控辦,待防疫通知發出後正常通行。
4.省內人員要加強個人防護,自由有序流動,不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5.第壹入境口岸檢疫期屆滿後,對入、返新人員嚴格實行“點對點”閉環管理,實行“7+7+5”控制措施,即集中檢疫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7天,分別在1、4、7、10、14天實施。
6、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將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7.加強對隔離人員的關愛,提供高質量的生活服務和高質量的心理疏導,確保隔離人員過壹個安全、健康、祥和的春節。
忻州古城現在開放嗎?
忻州古城現已開放。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應當遵循科學規劃、嚴格保護的原則,保持和延續其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維護歷史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正確處理經濟社會發展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壹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對傳染病的調查、檢驗、采集樣本和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不得泄露涉及個人隱私的相關信息和資料。
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違法實施行政管理或者預防控制措施,侵犯單位和個人合法權益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