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和16年前考上大學,卻被別人冒名頂替。16年前,陳(化名)在高考中找到了自己的分數,500多分,好了很多。但她報考後卻收不到錄取通知書,只好高中學歷出去打工,高中學歷出去卻找不到好工作。今年,她想進入壹所師範學校,然後當壹名幼兒園老師。這時她發現,有壹個女孩的信息和自己的壹模壹樣(包括身份證號),但是臉不壹樣,這引起了她的懷疑。經過調查,她和家人直接向山東理工大學反映了情況。後來經過核實,陳確實是冒名頂替上大學的。
已經十六年了。如果她上了大學,她現在的生活會完全不同,她也不用去做服務員了。
02.支持索賠,並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我支持陳向冒名頂替者索賠。她如此努力地在考試中得到如此多的分數。結果她被別人冒名頂替了。本來她可以過上更好的生活,向冒名頂替者索賠。如果以後陳的經歷換成妳女兒的經歷,妳會怎麽想?16,就這些。
我們還應該思考壹個問題,冒名頂替者為什麽能活這麽久?她是怎麽冒充的?為什麽山東那個大學沒找到?這些都需要好好查,查出來之後要追究法律責任。壹個十幾歲少女的前途被這群人毀了,賠償都是輕的。
不要為沒有親身經歷的冒名頂替者開脫。這幾天在網上看了這個新聞,發現很多人為這個冒名頂替者開脫,說都這麽久了,追究責任沒意義。還不如幫助別人。看到這個新聞,我覺得這就是那個人出錢的水軍。為什麽別人可以拿走,代替她上大學?這公平嗎?為什麽要原諒這樣的人?沒有親身經歷,不知道痛苦,我們沒有資格替別人做決定。我也相信法律會給陳壹個公道。
現在電子信息已經普及了,要想冒名頂替上大學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是陳的這個事情實在是太糟糕了。就算她現在去考證,失去的16年也補不回來。
總結:過去經常發生冒充他人上高校的事情。我們應該慶幸自己生活在這個時代,電子檔案的建立相對完善。冒充別人上高校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是陳這件事壹定要認真解決,讓有這種想法的人知道,做出這種事情壹定會受到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