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場長期發展來看,退市常態化的有效實施當然是好事。的確,在實際情況下,只有IPO發行與退市的常態化均衡發展,同步跟進,才能真正意義上實現優勝劣汰的功能,而只有IPO發行的常態化,才不是真正意義上成熟健康的市場表現。
同時,在退市常態化的背景下,企業退市壓力驟增,有利於減少業績不佳企業對市場資源的長期占用。受此影響,對於壹些具有發展潛力和良好盈利預期的企業來說,無疑可以盡快滿足發行上市的要求,借助資本市場獲得更好的融資需求,以滿足企業發展壯大的目標。
但從投資者的角度來看,退市常態化的實施需要與配套行動充分結合。否則,只是為了提高退市率而忽視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這樣的退市常態化無疑不利於投資者權益的保護。
事實上,在加快a股退市常態化的過程中,需要加快《證券法》的修改和完善,從根本上提高投資者的索賠效率。同時,對於因欺詐發行而被強制退市的企業,不僅要加快投資者索賠效率、縮短索賠流程,還要引入集體訴訟等手段,對違法企業產生實質性的震懾作用,本質上提高市場的違法違規成本。
如果退市常態化有利於市場健康發展,那麽全力支持退市常態化就是投資者保護的關鍵。所以退市常態化是好事。如果股市正常化,投資者不必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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