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調解民商事領域金融糾紛,依法解決民間金融糾紛,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秩序穩定。
2.調解民商事領域的委托金融糾紛,為委托方或合作機構提供相關服務。該業務受委托調解民商事領域的金融糾紛,為客戶或合作機構提供專業、高效的服務,促進糾紛的妥善解決。
3.開展金融調解相關理論研究和課題研究,為調解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