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市發改委、市財政局近日公布廣州市中心六區(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白雲區、黃埔區)?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收費標準(以下簡稱“停車費”)定於2020年4月1日正式實施。屆時,市交通局將對全天可免費停車的城市道路臨時泊位(***112路段、2512泊位)開始收回收費,實行“先停車後付費”的新管理模式。
市交通部門回應了近期公眾關心的如何管理泊位使用費收取的問題。記者了解到,為緩解臨時停車需求,調節動態交通與靜態交通平衡,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市交通局已委托廣州市市政設施收費處負責中心六區城市道路臨時停車位的日常管理,並建設了基於微信、支付寶等電子支付方式的“廣州停車”停車管理雲平臺,加強車輛停放和收費管理。根據有關規定,收取的泊位使用費全額上繳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使收費更加公開透明。
實行“先停車,後付費”的新模式?在線和離線支付方式
不同於國內部分城市采用的“預付費”、人工收費等收費模式,廣州將依托“廣州停車”停車管理雲平臺,對路內停車行為實行“先停車,後付費”的收費管理模式。車主可以不預交或預交押金停放臨時泊位,在車輛駛離現場且有未交費記錄時,繳納停車費。
記者了解到,車主可線上線下繳納停車費:采用線上支付,通過“廣州停車”微信微信官方賬號、支付寶生活的“自助停車”服務模塊自主操作,自行繳費。鑒於新的管理模式下,泊位管理現場工作人員不得以現金方式代業主繳費,市政設施收費處鼓勵廣大業主盡量使用網上繳費。屆時,停車現場會有相關工作人員提供在線支付操作指導服務,協助車主合理有序停車。
如果車主不熟悉網上支付操作流程,或者現場找不到工作人員指導操作,也可以在車輛離開後委托他人代為繳納使用費;對於因各種原因確實無法在線繳費的車主,可以采取線下繳費,但需要在未繳費記錄產生後24小時內,到市政設施收費處公布的營業網點或銀行網點現場繳費。
醫院、大型商場、批發市場、重點經濟商圈的道路泊位收費標準相對較高?引導車主走走停停。
據悉,為引導不同區域的道路泊位停車需求,按照重點區域高於非重點區域的原則,對不同區域的道路泊位規定不同的使用費和最高限價。
其中,重點區域是指醫院、政務(辦證)中心、資源交易中心、大型商場、批發市場、重點經濟商圈等對車輛臨時停放需求大、停車位要求快速使用的場所半徑200米範圍內的城市路段。重點區域道路泊位收費標準較高,旨在引導車主盡快停車走;非重點區域是重點區域以外的城市路段,收費標準和最高限價相對較低。在堅持快停快走引導的基礎上,適當考慮周邊居民的停車。
為方便公眾識別,將在所有設有全天停車位的路段設置統壹樣式的停車標誌(P標誌),標明該路段屬於重點區域還是非重點區域。
實行階梯式收費,提高泊位周轉率,避免“僵屍車”
同時,記者了解到,為提高道路泊位利用率和周轉率,引導車主快速停車步行,將按照停車時長實行階梯式收費,即隨著停車時長的增加,收費標準也將逐步提高,通過累進加價抑制長時間停車現象,避免“僵屍車”問題。
全天準停車位分為三個收費臺階,重點區域全天準停車位收費標準為:停車時間不足1小時,5元/30分鐘;1 ~ 3小時,8元/30分鐘;超過3小時,13元/30分鐘;單日連續停車最高限價為工作日328元,非工作日263元。非重點區域全天準停車位收費標準為:停車時間不足1小時,2元/30分鐘;1 ~ 3小時,3元/30分鐘;超過3小時,5元/30分鐘;單日連續停車最高限價26元。上述全天停車位,收費時段外停車免費;收費期間停車時間小於15分鐘(含15分鐘),可免使用費;停車時間超過15分鐘的,前15分鐘計入付費停車時間。
需要註意的是,所有全天準停車路段的具體收費標準將通過在泊位路段首末位置設置P牌的方式進行公示。停車前請註意相關收費標準。
分門別類設置不同的收費規則,滿足市民不同的停車需求。
據介紹,全天停車費在工作日7:30-21:30,非工作日10:00-21:30收取,其他時間不收費,主要是順應市民習慣,輔助社區居民夜間停車需求。同時,結合實際情況,設置夜間停車路段、臨時停車區等泊位類型,滿足市民不同的停車需求。
為鼓勵綠色出行,新能源汽車每日首次在專用充電泊位充電可享受不超過1小時(含1小時)的免費停車優惠,新能源巡遊出租車每日三次在非重點區域泊位停車可享受不超過1小時(含1小時)的免費停車優惠;超過1小時,前1小時計入付費停車時間,不享受免費停車優惠。
此外,消防車、救護車、應急救援車、軍警車輛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免費停放的車輛,使用臨時泊位時可以免交停車費。殘疾人輪椅車停放在殘疾人輪椅車專用停車位的,免交使用費;停放在非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專用泊位的,按規定標準減半繳納使用費。
“對於上述免費或半費優惠,只有交過停車費的車輛才能享受相關停車優惠政策。”市政設施收費處相關負責人提醒車主朋友。
建設“廣州停車”雲平臺?及時提供城市道路停車動態。
記者了解到,市政設施收費處建設的“廣州停車”泊位管理雲平臺,將通過智能化、可視化、科學化的手段,實現對已接管的路內停車位的集中管理、監管和運營。
“雲平臺”可以及時提供城市道路停車動態,減少車主尋找道路泊位造成的道路擁堵和資源浪費現象,促進泊位利用率和周轉率,實現城市道路泊位的智能化管理,為管理部門決策提供數據支持。
“雲平臺”還具有監管平臺的功能,可以加強人員監控和資金監管,提高清算結算效率,實現停車費“人錢分離、全額支付”,防範廉政風險。“我們的‘雲平臺’可以對停車服務進行全過程監督管理,有效防止泊位稽查人員的違規行為。此外,我們還建立了完善的反腐敗風險防控體系,禁止泊位稽查人員以現金或其他形式收取泊位使用費。”市政設施收費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們還將公布監督投訴電話,及時受理市民的投訴,對涉嫌違規行為進行調查取證,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同時也歡迎廣大市民加強對我們船臺檢查工作的監督。”
未來,“雲平臺”將進壹步升級,實現高位視頻技術管理全覆蓋、停車行為自動識別等功能,實現車主“無感停車”的目標,並預留接口和多功能電桿、新能源汽車充電樁、5G等新技術進行對接融合,為廣州市民提供領先水平的全場景體驗。
溫馨提醒:
1.請關註廣州市中心六區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收費規則及《廣州市停車條例》等相關信息。重點區域日最高停車價格328元,非工作日263元。車輛長時間停在臨時停車位會產生高額停車費。
2.使用臨時停車位需要按照停車標記停車。對於不按規定停放的機動車,根據《廣州市停車條例》的相關規定,除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罰外,還需要按實際占用時間繳納相應的使用費。
3.臨時泊位現場有巡查人員幫助引導停車秩序,及時勸導不規範停車和占道行為,並對“自主停車”上傳的信息進行核對,對未辦理“自主停車”的停車車輛進行補停。
4.停放車輛未繳費後,采取線上繳費的車主應及時完成繳費操作,采取線下繳費的車主應在24小時內到公布的網點完成繳費。逾期不繳納的,泊位管理單位將予以收回,並給予相應處罰。
5.如在泊位停放車輛或微信微信官方賬號、支付寶生活號操作中遇到任何問題,可咨詢現場查驗工作人員或撥打020-96900;也可以在“廣州停車”微信微信官方賬號或支付寶生活號“投訴與建議”留言。“個人中心”。
公共停車場和網上支付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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