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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售樓處管理系統

售樓處管理系統(模型)

結構

銷售辦公室經理(*)-銷售總監(*)-銷售人員(*)

售樓處工作時間:

* *點-* *點

早晚班考勤嚴格以簽到時間為準(排名也是這個順序),不允許簽到。節假日(含周六日)原則上不安排。

著裝要求:

售樓處工作人員要求統壹職業裝,工作牌,衣著整潔。女員工必須穿淺色衣服,男員工必須打領帶穿鞋子。

銷售辦公室的語言行為準則:

1,客戶到售樓處,前臺必須全體起立,“歡迎光臨”;壹個主動見面,以“妳好!有什麽事嗎?”問候,按照銷售流程引導客戶,最後提供倒水等服務。

2.接聽前臺電話,使用“您好,* * *”的問候語,耐心解答客戶提出的問題,做好電話咨詢登記記錄。

3、售樓處內嚴禁大聲喧嘩,必須對老板說。

4.售樓部嚴禁吸煙、打鬧、無精打采。

5.經理辦公室有訪客,最後壹個銷售人員負責介紹,提供倒水服務。

售樓處前臺接待系統:

1.銷售人員每天按簽到順序排列為A、B、C、D;

2.每接待壹個客戶,銷售人員都會記錄在客戶來訪登記表上,銷售總監會監督協調;對客戶進行排名,按照簽到順序進行排名;

3.客戶、開發商、公司員工進入售樓處前臺必須全體起立,以示尊重;

4.職位A不得空缺。如出現空缺,追究A崗位責任;若A位已通知B位,但B位未及時補位,則追究B位的責任,以此類推;

5.銷售人員在接待客戶並完成應做的工作後,應立即返回前臺補位;

6.如果客戶到達時,甲方正在處理工作事務,乙方將接待客戶;完成交易後,A崗位將被A崗位取代,其余同崗位的同事在完成交易後將回到原來的崗位。

7.未交意向金、樓封費、定金的老客戶(含電話預約客戶)到售樓處咨詢購房相關事宜,算作銷售人員接待客戶的壹次;壹個銷售人員同壹天多次接待同壹客戶,仍視為壹次接待;

8.只要客戶詢問房屋出售情況,就算作接待客戶壹次;如果客戶只是詢問與銷售無關的事情,不認為是接待客戶,但必須向B說明情況;

9、銷售人員不得在前臺閱讀任何報紙和書籍;

例會制度:

1.※在銷售辦公室,銷售經理每天在主持壹天的工作總結,統計客戶情況,分析工作中的問題。所有銷售人員都必須參加總結會議。

2.每周銷售經理和高級策劃師會召開銷售辦公室工作會議,總結本周工作,擬定下周工作計劃。解決售樓處的各種問題。

3.售樓處經理每周六上午以書面形式向公司匯報工作進展和銷售業績,協商需要解決的問題,銷售人員提交每周工作報告。

商業培訓:

1,銷售人員必須經常進行市場調研,充分了解市場情況,增加專業知識。

2.每個銷售人員每天都要收集分析報紙和特刊的房產信息,做客戶的房產顧問。

3.售樓處經理(銷售總監)每月會對置業顧問考核壹次,進行傳、幫、帶。

操作程序:

接待客戶-分析客戶-引導客戶-跟蹤客戶-收取樓棟封閉費(人民幣:* * *)-收取定金(人民幣:* * *)並簽訂認購書-收取首付(簽訂正式買賣合同)-協助辦理按揭。

銷售人員在銷售工作中,遇到需要提請開發商配合或決定的工作,必須交由經理解決。不要擅自聯系開發商的各級人員。

售樓處獎罰制度:

1,最高銷量個人金牌

每月* * *月底,銷售業績最好的銷售人員可獲得“最高銷售金牌”,獎勵* * * *元;第二名表演者可獲得“最高銷售銀獎”,獎勵* * * *元;

2、最高銷售團隊金牌

每月計算小組個人平均銷售額,平均最高的小組獎勵人民幣* * * * *;由組長撥付,作為小組活動經費;

3.如果銷售人員在工作中出現失誤,將按以下規定進行處罰:

(1)違反工作守則要求者,第壹次罰款* *元,第二次罰款* *元,第三次罰款* *元,情節嚴重者上報公司領導;

(2)因銷售人員服務態度被顧客投訴的第壹次罰款* *元,第二次罰款* *元,增加通報批評;

(3)違反其他銷售管理規定,每次扣人民幣* *元,違反同壹錯誤,每次疊加處罰;

凡違反售樓處管理制度者,將嚴格按照以下制度進行處罰:

1.員工遲到將被罰款30元;

2.屢次違規或違規情節嚴重者,停止接待客戶(具體時限由經理決定);

3、情節特別嚴重的(如損害公司、開發商形象、利益等。),部門移交公司處理。

接待客戶的順序:

客戶是上帝,是我們銷售服務的對象和主體,是銷售人員成就的源泉。所以,細心接待是這類銷售工作成功的前提。

作出以下規定:

1.項目銷售人員會按照固定的接待順序接待;

2.接待客戶時,不得出現爭搶客戶、挑客戶、缺乏自信、態度惡劣的現象。違者必究。1.當天不得接待客戶,要給現場經理寫批評信,深刻反思,給予書面警告。(2)違反上述現象三次者,處罰壹周,壹周不得接待客戶和值班。此外,他們應向現場經理寫壹份書面反省保證書,並給予書面記過處分;(3)因屢教屢犯或態度惡劣、語言粗俗而引起客戶不滿,情節嚴重的,當月辭退客戶。

3.接待客戶是按接待順序安排的,但休息日有空缺時,固定順序的下壹個人來補,前壹天的休息人第二天輪流來。下壹個銷售人員應該主動配合其他正在接待顧客的人。

銷售辦公室的日常規章制度

壹、考勤制度

1.銷售代表實行六天工作制,每周可以休息壹天。具體日期根據周值班安排和售樓處簽到表(01-01表)執行。

2.工作時間:各營業部現場經理根據情況擬定自己的工作時間,報項目總監和行政部執行。

3.員工應按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或錯班。未經現場經理同意,銷售代表不得轉移班次。同時,現場經理必須及時向項目秘書匯報,現場經理的班次調整必須得到項目總監的批準。員工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達/需要提前離開銷售部,應在上班前/離開前通知現場經理,並得到現場經理的批準(如現場經理不在現場,應通過手機向現場經理說明原因,然後回撥銷售部/立即通知負責值班的同事),事後應在第壹時間辦理相關手續。

4.遲到、曠工標準按公司統壹規定執行,未經現場經理同意早退按公司關於曠工的規定執行。

5.所有休假按照公司制度執行(包括大假、事假、病假)。

6.除了上班時間帶客戶參觀大樓外,不要隨便出門。銷售代表因公司事務需要外出,必須得到現場經理的同意,現場經理必須得到項目總監的同意,並填寫《外出售樓處登記表》(表格01-02)。外出時間超過核定時限15分鐘的,每分鐘罰款2元,超過核定時限15分鐘後。

2.銷售部的日常規則

1.銷售代表必須按照公司規定嚴格保守公司秘密(包括項目信息和客戶信息),違者將被辭退。

2.如果開發商或客戶的書面投訴被視為嚴重過錯,被投訴人不僅要寫檢討報告,還要扣壹天工資。兩次以上投訴的,加倍罰款,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

3.銷售代表在工作時間必須穿制服和工作卡。男同事要打領帶,女同事要化淡妝。違者給予第壹次口頭警告,第二次書面警告,並在項目部銷售會議上進行檢討。

4.銷售代表按照每天簽到的順序接待客戶,確保每壹位來訪的客戶都能得到積極熱情的接待。銷售代表不能以任何理由忽視顧客。以下兩種情況:拜訪新客戶接待時間較長,老客戶來訪,銷售代表可以補足接待名額。另外,如果輪到接待客戶的銷售人員因其他原因缺席,則安排訂單中下壹個銷售代表接待客戶,不在崗位的銷售人員不補足接待名額。

5.售樓處現場經理負責樓盤的銷售管控以及認購書、合同的相關管理。在現場經理不在的情況下,值班負責同事第壹時間通知現場經理,然後實施。

銷售:

6.禁止在營業部和演示單位吃零食、喧嘩、吵鬧、追逐、玩電子遊戲、賭博和閱讀與工作或銷售無關的報紙、雜誌和書籍。違反者第壹次口頭警告,第二次書面警告,並在項目部銷售會上檢討。第三次違規扣壹天工資。

7.銷售部門工作時間,除全員接待外,控制臺至少要有兩名銷售代表,否則所有值班銷售代表給予書面警告,並在項目部銷售會議上作出檢討。

8.任何時候(包括午休時間)都不要在控制臺或演示裝置上睡覺。

9.午休時間由現場經理根據各樓的特殊情況設定,銷售代表服從項目經理的安排。

10.現場經理分配給每個銷售代表的具體工作或報告必須按時完成和提交。如果報告沒有按時完成或遲交,第二次扣壹天工資。

11.每日銷售報告應註明新老客戶的訪問次數。未註明的,第壹次口頭警告,第二次書面警告,並在項目部銷售會上檢討。第三次違反,扣壹天工資。

備註:

1.上述規章制度的適用範圍包括交易會期間。

2.除了公司的規定之外,這個銷售部門的日常規章制度主要是作為輔助銷售部門日常行動的指南。

3.出勤時間標準以OFTA“117”上報的時間為準。

4.現場經理負責上述規章制度的執行,所得款項將作為各樓銷售人員活動經費扣除。

5.這些規章制度將於1月1日在XXXX實施。

6.以上罰款規定旨在約束員工遵守制度,壹經制定將嚴格執行。

售樓處管理系統試行規定

1.0用途

為了維護大廈的管理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情況發生,特制定如下規定。

2.0考勤管理

2.1,作息時間:銷售中心早班:8:20-17:30;夜班:10:30-19:15;

2.2、後期處理:

2.2.1員工必須準時到達公交車站,攜帶工裝上崗;上班遲到不到30分鐘的人被視為遲到。壹個月來第壹次遲到被罰款50元;第二次遲到罰款100元;從第三次開始,每遲到壹次,就曠工壹天。遲到壹次超過30分鐘,罰款100元。

2.2.2遲到罰款必須在當天交至辦公室,用於大樓與辦公室的聯誼。

2.2.3不按規定下班(自願加班除外)的員工因個人原因提前離崗且未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提前離崗處理,若當天發現曠工。

2.3休假:

2.3.65438+

2.3.2請病假需要在交班前通知經理,然後需要提供請假條、登記表和三甲醫院的服藥證明。

2.3.3事假應提前2小時向經理申請;凡未按時請假者,計為曠工壹天。

3.0現場行為準則:

3.1每日工作時間統壹。保持工作服整潔,形象清新。不按要求著裝者口頭警告並罰款20元,休假壹天;兩次以上罰款100,曠工壹天記大過。

3.2男同事穿深色鞋襪,打領帶;禁止留胡子,保持頭發清潔。女同事禁止穿戴誇張的首飾、頭發、深色指甲、涼鞋或襪子、便裝或無袖上衣。

3.3工作時間內,不準在辦公區域大聲喧嘩、聊天、喧嘩、挑逗,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看雜誌、睡覺、在前臺玩手機、在售樓處大堂、酒吧吸煙、聊天、休息等。違者每次罰款20元,三次及以上取消接待輪換資格。

3.4接待處不得放置與項目無關的物品,如水杯、化妝包、鏡子、報紙、雜誌等。壹經發現,罰款20元。沒有當事人的,對前臺值班人員每人罰款10元。

3.5如有搶單或故意欺騙客戶及同事的行為,經調查後撤銷三至七次接待權,情節嚴重者由雙方公司處理。

3.6銷售人員必須做好隨時接待客戶的準備,如推銷道具、材料等。如接待用品不全,中途多次返回取用,影響接待時,對相關銷售人員罰款20元。

3.7貴賓室僅用於客戶接待,不允許在此休息或聊天。壹經發現,每人罰款50元。

3.8在工作時間,必須認真接待每組來訪客戶(包括研究人員和項目人員)。如有投訴,按曠工壹天處理。

3.9銷售人員進入辦公室和財務室前必須敲門。財務室工作人員如無工作需要,不得無故留宿,否則罰款20元。

3.10辦公電腦只用於日常辦公。如有打遊戲等與辦公室工作無關的事情,按曠工1天處理。

3.165438+檢查中如有遺漏,罰款10元,發生不良事件,罰款當事人50元。

3.12銷售人員每天工作結束後,應將個人工作物品放入個人工作箱或抽屜內,相關登記表由當天值班的班組長領取,放入前臺抽屜內。如錯放辦公用品,罰款10元。

4.0接待和銷售管理規範:

4.1接收標準和旋轉:

4.1.1從第壹個輪崗的業務員到最後壹個業務員的接待,如此循環往復。

4.1.2接待市場派遣的人員或其他開發人員必須向客人登記此記錄並輪流。

4.1.3對於已經完成交易或回訪的客戶,不記錄接待排名。如需回訪,必須在《回訪記錄》中填寫回訪記錄,以便核實。如果不成立,將暫停旋轉三次。

4.2接收系統

4.2.1在客戶接待期間,如有未成交的老客戶來訪,業務員可指定他人接待客戶,指定業務員應全力配合其接待;否則,應由值班業務員接待,業務員必須全力配合接待。

4.2.2業務員在接待客戶時,首先要問清楚客戶是不是第壹次來訪。妳打電話了嗎?妳想預約嗎?如果發現客戶是這個項目的老客戶,壹定要第壹時間通知同事,由同事接待;如果同事正在接待其他客戶,值班業務員可以幫助同事接待;如果同事休息,應電話通知,並由其指定的同事接待。如果他聯系不上,就繼續接收,不記錄接收排名。如果客戶記不起上次接待客戶的業務員的名字,負責的業務員必須詳細記錄並填寫相應信息,並通知其他同事辨認。如果沒人知道,客戶的交易歸負責的業務員。如果接待人員第壹次休息後認出來了,就應該還給第壹個接待人員。如果原業務員在客戶提出前未能確定其有效客戶,則應在有效追溯期內退還給第壹位接待人員。逾期被查出的,無效。(客戶可追溯期為三天)

4.2.3來訪客戶必須留下登記,並由業務員簽字後方可視為有效客戶登記,客戶記錄不得塗改或銷毀。所有客戶所有權問題都基於這壹原則:

(1)按照註冊順序確定有效客戶的歸屬。

(2)交易後客戶所有權的追溯期限為三天(含第三天)。

(3)平倉客戶姓名與註冊客戶姓名的區別以是否涉及直系親屬(父母、夫妻)為準(另有規定除外)。交易前,客戶所有權以7天內第壹個銷售人員登記為準。

(4)如有客戶糾紛,應本著雙方協調解決的原則進行處理;如果雙方未能協調解決,敲定的客戶歸項目組所有。

4.2.4未成交的老客戶帶新客戶來訪,老客戶不記錄輪換,只做客戶記錄;回訪完成的,應填寫當天的客戶回訪記錄;如果新客戶感興趣,他們必須記錄輪換和客戶記錄;如果不感興趣,可以不記錄拜訪記錄,但成交後,不會算作老銷售人員的業績;成交的客戶帶新客戶來拜訪,新客戶登記記錄壹個接待名額給銷售人員。如果是老客戶帶領新客戶拜訪,如果老業務員不在,新客戶的所有權應該是老業務員。

4.2.5原則上,老客戶重復購買或老客戶帶來的新客戶的所有權歸原銷售人員所有,原銷售人員和老客戶必須同時在場。如果當時原銷售人員不在場,接待人員必須聯系原銷售人員,客戶屬於老銷售人員;如果接待人員未能告知老銷售人員,壹旦被查出,客戶的歸屬仍然是拜訪銷售人員;如果新客戶沒有和老客戶同時出現,或者新客戶拜訪時沒有提及向老客戶介紹拜訪,則新客戶的所有權在追溯期內屬於老銷售人員,超過追溯期則屬於新銷售人員。(追溯期在新客戶到訪的當天)

4.2.6對於銷售人員在辦公時間以外接待的客戶,銷售人員必須做好客戶登記,統計接待輪次。

4.2.7如客戶來訪,值班接待人員不在場,則視為自動放棄接待權,以後不再補交。

4.3、電話接聽規範:

4.3.1業務員在接客戶電話時可以給客戶留下姓名和電話號碼,也可以留下客戶的信息,並且必須在客戶的通話登記簿上登記客戶。

4.3.2電話訪問客戶應登記在公眾隨訪記錄簿上,電話訪問客戶應屬於第壹接收人,有效追溯期為壹周。如果電話拜訪時客戶呼叫第壹個接聽者,第壹個接聽者應接聽並輪流接聽;如果客戶來電時未提及第壹接聽人,但第壹接聽人有壹周內的電話預約和回訪記錄,則客戶應屬於第壹接聽人;如果客戶打電話時沒有提到第壹接聽人,但第壹接聽人在壹周內沒有電話預約和回訪的記錄,那麽客戶應該屬於第壹接聽人;工作時間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接電話時使用標準語言。不使用規範語言的,每發現壹次罰款20元。

4.3.3展廳接待的客戶需進行有效的客戶登記,並憑看房推薦書確認客戶所有權;顧客到達現場時必須輪流。

5.0客戶交易管理

5.1.售樓人員在完成認購後,必須嚴格按照認購協議的要求,督促客戶按時履行合同,支付首付款,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到期不簽合同,每戶罰款50元。

5.2在交易前,銷售人員必須向管理人員或銷售控制人員確認待售房號的狀態。重復預訂的,每戶罰款100元。

5.3在簽訂商品房合同前,必須提醒客戶提前準備好簽約部分,在簽訂合同前必須排除客戶的所有疑問。如有超越權限的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6.0評估

6.1,績效考核

6.1.1銷售人員每月考核壹次,考核結果作為獎勵淘汰的依據。評估內容如下:

1.性能。

2.遵守規則和條例

3.工作熱情

4.合作精神

5.協助現場管理。

6.1.2實行末位淘汰機制:

連續三個月(含跨季度)銷售業績排名最後,業績差的被淘汰。

6.2.項目評估:

根據項目情況,隨時對項目組成員進行項目知識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停止崗位,重新上崗。

7.0激勵機制:(附後)

以上內容適用於銷售現場的所有銷售人員,每個銷售人員都必須認真對待和遵守。

以上是壹些參考資料,希望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