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了解河流汙染類型、汙染源分布、排汙口設置情況,對沿河工礦企業廢水進行處理,確保達到排放標準。不能限期治理的,應當關停並轉。
控制沿河面源汙染(施用農藥和化肥),禁止向河道排放生活垃圾和廢物,疏浚河道,特別註意重點河段(取水口、景觀水域等。).
保護支流(如有)和集水區容量,確保生態流量,增強河流稀釋和凈化能力。
沿河綠化,種樹種草。加強水土保持,減少水土流失。
建設汙水處理廠,鋪設汙水管網,沿線企事業單位生產廢水和生活廢水經接收處理後盡可能綜合利用,減少排放。
建立監管機制,加強河流水質監測和檢查。
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