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考試成績有疑問的考生,可持《考試成績報名表》和《準考證》向當地人事考試部門申請成績復審。閱卷內容包括:考生相關信息是否準確;評分和檢查是否正確;是否有遺漏或錯誤;是否有違紀記錄或其他異常情況。主觀題閱卷的寬窄不在審核範圍內,不作為改成績的依據。
復試時間: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考生,應在考試成績公布後30日內(公務員考試應在3日內),向當地考區人事考試中心申請對試卷進行復試,具體復試截止時間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在當地人事考試網站或考試成績公布時以其他形式公布。
調動程序和資格審查:
1.自調劑之日起,報考人員可登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國家公務員局網站或公務員考試專題網站,查詢調劑職位、調劑編號、考試類別、資格條件、招錄機關聯系方式等信息。
2.調劑期間,報考人員通過報名時的用戶名和密碼進入調劑網頁,填寫調劑申請的相關信息。報考人員需要咨詢轉崗所需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備註等信息,請直接聯系招錄機關。在提交調動申請的時間結束之前,申請人可以改變申請調動的職位。
非網上報名的報考人員參加調劑時,請直接與擬申請調劑的招錄機關聯系,並在規定的調劑時間前提交書面材料供招錄機關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