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與前妻育有兩個孩子,王佳和王怡,兩人都已結婚。1986,王與李登記結婚。婚後,他們與王甲的兒子王冰生活在壹起。公元65438年2月8日,王病逝。王生前主要靠王冰養活。1988,王某、李某建造壹棟200平方米左右的兩層磚木結構房屋,王某、李* * *存款46400元作為遺產進行分割。在繼承過程中,要求王甲、王毅、王兵按第壹順序繼承遺產。王兵覺得委屈,請了律師。律師證明,王冰從小就和王、李生活在壹起。王死前,王兵盡到了承擔死亡的義務,應認定其盡到了更多的贍養王的義務。根據繼承法相關規定的司法解釋,王兵最終獲得了法定繼承權。
手表行業旅遊
蘇某於6月1993從臺灣省省回廣西欽州探親,3月中旬在南寧經人介紹認識李某。雙方於3月31日登記結婚(雙方均再婚)。結婚登記當日,蘇給李10000元購房款,4月4日給被告1000元補足購房款。4月8日,李以個人名義辦理購房手續,在花園3單元4號樓B座購買了壹套兩室壹廳房屋(尚未交付),價值98098元。另外,蘇於3月31日送給李金項鏈1條、金耳環1對、金戒指3枚。婚後雙方還購買了1康佳牌25寸彩電,1組合櫃,1大床,1梳妝臺。婚後夫妻關系還是不錯的,沒有孩子。蘇患病期間,李陪同原告到醫院就診並照顧原告。同年5月底,蘇回到臺灣省。8月中旬,蘇某從臺灣省來到南寧後,發現妻子李某因生意經常早出晚歸,便無動於衷,對其不夠重視。於是他於9月1993向南寧市城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認為雙方婚前缺乏了解,倉促結婚。婚後由於年齡、性格、觀念等因素,彼此無法適應,沒有夫妻感情。不僅不能安度晚年,還增添煩惱和痛苦,要求與妻子李離婚,並依法分割夫妻財產。說是壹套“富達花園”商品房是壹人婚前購買的,應該是壹人所有。送給妻子的金銀首飾是夫妻雙方的財產,應該各占壹半。因為沒有請律師,壹審法院基本上是根據蘇的陳述作出判決的。妻子對此不服,請律師上訴至中院。律師建議,夫妻壹方贈與另壹方的禮物,應當認定為受贈人的個人所有。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首飾不能夫妻分割。對於蘇在結婚當天給李錢(後補錢)的房屋,是壹方出資供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分割。經過律師當庭辯論,李終於如願以償。
案例3
2004年8月14日,劉因做生意急需用錢,向某工貿公司借款24萬元,但該工貿公司要求有借款擔保人。為了能及時拿到貸款,劉想起了自己的三個好朋友,於是拿著事先寫好的借條急忙去找他們。出於友情,王等三人沒有問借款合同中的“保證人”是什麽意思。他們以為只是給劉錢做見證,於是毫不猶豫地在借條的“擔保人”壹欄簽了字。2005年6月7日,65438+,因劉借款逾期,工貿公司將4人告上法庭。王、李、桓三人還在法庭傳票的迷惑中,怎麽也沒想到會這樣糊裏糊塗地吃了官司。
2005年2月23日,法院經審理認為,劉與工貿公司簽訂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王、李、桓作為保證人在借款合同上簽字是真實意思表示,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故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要求劉某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立即償還某工貿公司借款24萬元,王某等人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這種基於“忠誠”的盲目擔保行為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見,但我們並不知道這很可能會給自己帶來法律糾紛,在自己莫名其妙的情況下被起訴到法院。如果王當時能咨詢律師,知道自己簽字的後果,為什麽會卷入這場比還冤的官司?
我們隨時都會遇到的問題
那只狗咬了壹個過路人。
作為壹個行人,妳知道妳能得到什麽樣的賠償嗎?妳明白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實際損失怎麽算嗎?
作為壹個養寵物的人,妳知道怎麽把損失降到最低嗎?當對方要求妳賠償時,妳對這些賠償費用沒有異議嗎?妳真的要付那麽多錢嗎?
——雙方都想爭取盡可能多的利益,如何爭取自己的利益,從哪裏入手,需要什麽證據,如何舉證,引用什麽法律條款,在有多個法律條款可以引用的情況下,引用哪個法律條款最有利於自己的利益。只有律師才能充分保護當事人的利益。諸如此類,我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會遇到多少這樣的問題,請看:
在生活中,我們總是面臨權利被侵犯的情況。
妳的孩子在學校受傷了。
妳的寵物被別人毒死了。
鄰居家的狗嚇到妳的孩子了。
妳家隔壁裝修吵得妳沒法休息
壹輛好車放在停車場過夜後被刮花。
孩子幼兒園剛裝修完,孩子回來哭暈了。
樓上的水漏進了妳家,地板泡了,家具也毀了。
妳在商場滑倒,不小心撞到了透明玻璃。
從美容院出來,皮膚過敏,甚至受損。
剛住進去的新房,墻體有裂縫,管道漏水。
小區規劃裏的草地變成了樓房。
網購交友被騙的時候
在生活中,我們隨時都需要律師來減少損失,規避風險。
妳家孩子在學校誤傷同學,被對方家長要求高額賠償。
妳的孩子因為向同學要錢玩而面臨被學校開除。
別人家的孩子在妳家玩的時候出事了。
新房什麽時候驗收
當買賣房子時
租房、租車或租鋪面櫃臺時
當發生交通事故時,
買保險,索賠時被拒賠。
房屋拆遷,對拆遷方案不滿時
當閑置的房地產或汽車家具要出租時。
在雇傭小時工、保姆、保潔員時,
工作和生活中總是需要律師。
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
當公司想解雇妳的時候,
房子什麽時候裝修
當有人想向妳借錢或者不還的時候。
當妳想加入旅行社去旅行時,
購買劣質商品時
當妳在工作中受傷時
當老人想要立遺囑時,
當有遺產爭議時
當婚前財產是公平的
在簽署離婚協議的時候,
當離婚願望沒有實現的時候。
當壹個孩子沒有盡到贍養義務時。
當妳被別人誹謗,肖像權被侵犯的時候。
商業運作中總是需要律師的。
當建立壹個新企業時
當企業想增加資本和股份時
當企業想要改變時
簽訂勞動合同或經濟合同時
當與員工發生勞動爭議時
當合同執行中出現問題時
當企業需要各種對外談判時,
當企業被他人起訴時,
當企業要對外投資、合作、擔保時,
當企業想要租賃和購買辦公場所和設備時,
當企業要制定各種規章制度時,
當有債務糾紛時,
當妳想催促付款的時候。
這些只是商業運作的壹小部分。誰也不能保證這些問題不會發生。當它們發生時,我們如何處理它們?我們的治療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嗎?結果的結論會有經濟糾紛嗎?我們的做法符合我們的法律嗎?
法律服務業是最有前景的行業。
由於社會發展和經濟發展,中國已經全面進入法制社會。從個人的衣食住行到企業的經營發展,壹切都離不開法律的保護,總是受到法律的制約。
因為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在解決溫飽問題後,開始關註自身的安全需求,越來越關心自己的權利是否受到侵犯,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因為法制的完善,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用法律而不是靠實力來維權。
因為法律職業在中國只有20年的歷史,還是蹣跚學步,正在經歷壹個快速成長的過程。
妳為什麽選擇會員制法律服務?
為什麽會員制法律服務業是繼互聯網之後中國百萬富翁的搖籃?
因為會員制法律服務在國內剛剛興起,競爭對手少,發展空間大,屬於朝陽中的朝陽行業。
因為會員制法律服務的代理,投入少,利潤大,回報高,不需要傳統企業的高成本,任何人只要多說多動,都能賺大錢。
因為會員制的法律服務在國外已經有了成熟的模式,已經形成了壹個龐大的產業,造就了壹大批百萬富翁。
外國法律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