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短信通知是違反《公司離職管理制度》的,視為無效離職。
3、按曠工處理。
4、曠工三天,公司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公司要建立考勤管理制度),並要求被辭退的員工來公司進行工作交接,不進行工作交接的不予發放工資。
5.員工來公司工作交接後,結算工資應支付,但應扣除:曠工三天的工資,對公司業務、生產經營造成直接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