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8月份曠工3.5天,2800元。算上硬件的個人繳費,直接從妳8月份工資裏扣。也就是說,妳8月份的工資沒了。”8月30日,收到耀州實驗幼兒園財務室發來的這條短信後,範曉非常驚訝。她質疑園方這樣扣錢是否合法。
請假未獲批準後她去了新單位。
耀州實驗幼兒園位於夏朗街,是壹所全納型民辦幼兒園。
去年下半年,範曉去了這所幼兒園教書。根據範曉持有的職業資格證書,她是“雙證”教師,月薪3600多元。
“根據當時簽訂的合同,我的聘用期將於今年8月31到期。但是今年6月,趙主任提前通知我,我要被開除了,8月份就不用上班了。”範曉說,考慮到經濟收入,她自願繼續在8月份工作到8月31。趙主任同意了這個要求。
就這樣,在暑假期間,範曉壹直在幼兒園的暑期班工作。其間,她找到了小學代課老師的新工作。
8月28日,學期快到了,範曉接到通知,她必須去新單位為新學期做準備。因此,範曉向趙園長請假,她無法繼續正常工作。趙主任直接拒絕了範的請假請求。權衡之後,小昭壹心撲在新工作上,從28日下午開始就沒再去幼兒園。
之後,範曉收到了“曠工扣錢”的通知。
園方回應曠工扣錢是“統壹規定”
8月31日,記者撥通了趙園長的電話,她證實:“範曉8月份的工資被扣得差不多了,還剩40多塊錢的零頭。我讓財務部發短信通知她了。”
趙主任說,他不允許範曉請假,因為八月下旬是幼兒園最忙的時候。開學前,老師們要裝飾校園,準備新課程,範曉答應工作到8月31。
至於“曠工半天扣400元”的依據,她說是“夏朗街道教輔室的統壹規定”。
趙主任認為,如果範曉對工資有異議,可以直接與園方協商。
幼兒園享有自主權,教輔室否認曠課扣錢統壹定價。
但街教輔室的葉先生否認了“教輔室統壹定價”的說法。葉老師表示,幼師曠課扣分標準沒有統壹規定,也沒有指導意見。
葉老師還透露,“雙證”教師的月薪是全市統壹的。
律師認為違法勞動部門已經介入。
浙江順聯律師事務所的王予波律師認為,幼兒園的舉動是違法的。
王律師分析,曠工是嚴重的違紀違規行為,勞動者有可能被用人單位開除。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曠工的扣分標準。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員工工資,工資必須每月足額發放。
職工因自身原因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可以從職工工資中扣除相應的賠償金,但每月扣除金額不得超過當月工資的20%。扣除這筆錢後,剩余工資低於余姚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因此,王律師認為,幼兒園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據,有失公允。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補發被扣的工資。
同時從勞動仲裁部門了解到,如果員工曠工,用人單位只能從獎金裏扣錢,比如考勤獎。
後記目前,範曉已向人社部門投訴,投訴已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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