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來說,藥店沒有藥品經營許可證,沒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銷售假藥,銷售劣藥,違反藥品價格,或者刷醫保卡,都可以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舉報違規行為。
2.舉報藥店也可撥打12331舉報。12331是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11年2月發布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電話號碼,要求各地開通;
3.除電話外,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信函、網絡、傳真、走訪、短信等方式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舉報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在研制、生產、流通和使用中的違法行為,以及餐飲服務中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以下職能:
1.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的作用,建立生產經營者成為食品藥品安全第壹責任人的有效機制;
2、加強食品安全體系建設和綜合協調,完善藥品標準體系、質量管理規範,優化藥品註冊和相關行政許可管理流程,完善食品藥品風險預警機制和地方監督檢查機制,構建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防範機制;
3.推進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公平對待社會力量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完善技術支撐保障體系,提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科學化水平;
4、規範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機制,促進依法加大對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九條。
經營者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應當立即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並告知消費者,采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經營者應當承擔消費者因召回商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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