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旦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發手機短信者將依法處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如果有人利用短信惡意傷害他人,情節嚴重,甚至可能構成犯罪。受害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損害賠償訴訟。吳律師提醒市民,壹定要使用短信進行正常的交流活動,不要因行為不當引發法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