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門下發通知,加強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上下遊全產業鏈監管,嚴禁以數據中心名義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江蘇省通信管理局高度重視,全面排查我省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監測發現,我省開展虛擬貨幣活動的礦池出口流量達到136.77Mbps,參與“挖礦”的互聯網IP地址總數為4502個,消耗計算能力超過10ph/s,26萬千瓦時/天。以省內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較多的以太坊、比特幣為例,蘇州、徐州、南京挖礦活動較多。從IP地址的歸屬地和性質來看,屬於黨政機關、高校、企業的被入侵並用於進行虛擬貨幣“挖礦”的比例約為21%。下壹步,省通信管理局將繼續分析虛擬貨幣“挖礦”情況,進壹步聯合相關部門,形成“多維度、多層次”處置體系,依法處置相關網站和移動應用,配合做好非法虛擬貨幣交易的溯源和打擊工作。
有人在用大眾的電和算力挖礦,挖出來的虛擬貨幣會給大眾?這樣的行為其實已經侵犯了機關/高校/企業的財產,甚至已經涉嫌犯罪(盜竊等。).
國家發改委就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1版)公開征求意見,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為“落後生產工藝和設備”。早在924年,《國家發改委關於整頓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就已經在《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版)》的“淘汰類”中增加了“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新增之前,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按淘汰行業處理,按照《國務院關於頒布實施的決定》(國發_2005_40)的有關規定,禁止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