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靈活就業人員如何繳納養老保險?
壹、保險範圍1。市級統籌範圍內的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人員、具有靈活就業身份的退休人員、自由職業者和未與用人單位建立明確勞動關系的人員;2 .非本市戶籍並已參加我市個體從業人員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和從業人員;3 .農業(外地)戶口已隨原單位參加本市醫療保險,失業人員在我市繼續個人養老保險關系的失業人員;4.外地來沈陽的房屋所有權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同壹個戶口簿;5.2008年底前,已認定國有和集體破產困難企業職工;6.以個人身份繳納養老保險的具有我市戶籍的農業戶口居民。二、辦理流程及相關材料(1)辦理流程1。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到盛京銀行開立醫保支付卡;2.開卡兩天後,本人或代理人持相關材料到所屬醫保局辦理參保手續,打印繳費通知單;3.每月20日前持醫保支付卡到盛京銀行全額支付支付通知中通知的支付金額;4 .首次參保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到醫保局領取醫保卡和《醫療手冊》。(二)需提供的材料1。盛京銀行醫保支付卡;2.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3.個人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僅限個體工商戶業主及從業人員、農業戶口人員、外地來沈購房人員、外地戶口靈活就業人員提供);4.2004年6月5438+10月1後已領取失業保險金/在全日制學校就讀(畢業證明)/參軍(復員證明)/在其他城市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或省級養老保險的,須提供相關保險關系轉移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5.退休人員還須提供退休審批表原件、養老保險繳費核定單原件及復印件;6.外地人員在我市購買的商品房所有權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同壹戶口本的,應先在我市參加養老保險,然後憑房產證或商品房銷售統壹發票、契證、身份證、戶口本、醫療保險繳費卡辦理醫療保險。三是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如靈活就業人員可選擇按照10%或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8%的比例繳費,繳費比例選擇後不允許更改。選擇10%繳納的,設立個人賬戶;選擇按6.8%的費率繳費的,在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期間不建立個人賬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的次月起建立個人賬戶。註:每年6月公布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每年7月1起按照重新公布的繳費基數進行繳費。四。靈活的繳費時間在職參保人員必須在每月20日前按時足額將基本醫療保險費存入盛京銀行醫保繳費卡,否則視為中斷繳費。五、大額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含退休人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必須同時參加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險。目前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96元,在第壹個參保月前與基本醫療保險費壹起繳納,每年1.20。2011起,靈活就業退休人員大額醫療保險費從其個人賬戶中代扣代繳。6月5438+10月,個人賬戶金額不足,差額在次月扣除。在此期間,退休人員享受正常的醫療保險待遇。2012,1年6月起,被保險人從統籌基金支付的年度累計醫療費用超過年度最高支付限額1萬元時,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險可給予補助,年度最高補助限額為35萬元。不及物動詞繳費年限基本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為25年,其中實際繳費年限不得低於5年。2002年6月65438+2月31日前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同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參保人員應當自應參保之日起連續繳納醫療保險費,直至退休。繳費達到最低年齡後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應當繼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需按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壹次性繳納,補繳費用全部納入統籌基金。七、待遇起止時間首次參加保險或繼續繳納醫療保險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及其他人員,自繳費到賬的下月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因故中斷繳費的,醫療保險待遇暫停。壹次性補繳欠費後,從補繳後的次月起可以享受醫保待遇。欠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八、個人賬戶比例,以45周歲以上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45周歲以下(含45周歲)賬戶比例為2.8%,45周歲以上為3.5%。退休人員以本人實際退休費為基數,低於社會平均退休費的,以上年社會平均退休費為賬戶基數。50歲以下(含50歲)為4.6%,51至60歲(含60歲)為5.2%,61至70歲(含70歲)為5.8%,71歲為6.4%。九、關於1的支付。繳費時間為首次參加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等人員。如果沒有按時繳納保險金,應該按照政策進行賠付。市內五區、於洪區、東陵區符合參保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自2004年6月65438+10月1起繳納醫療保險費;符合沈北新區、蘇家屯區靈活就業人員條件的,從2009年6月5438+10月1起必須補繳;新民市、遼中縣、法庫縣、康平縣符合靈活就業條件的,從2010 1起必須補繳。其中,已領取失業保險金、在全日制學校就讀、參軍、年齡在25周歲以下並經戶口登記後遷入本統籌地區的人員等。,並且在此期間不繳納醫療保險費。2.交基數。參保人在2010之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以2008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2462元/月)為基數;2010年9月10日後補繳的醫療保險費,按參保繳費當期執行的繳費基數計算繳費。十、對第壹次參保的緩繳人員,未按時參保繳費的,應按政策予以賠付。壹次性繳納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分期繳納(限於2010年底前本人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分期付款期限為兩年,從繳費的次月起可以享受醫保待遇。緩繳業務每人只能辦理壹次。2010、165438+10月25日起,停止壹次性補繳退休時醫療保險費的業務,2010、12、31之前壹次性補繳退休時欠費的參保人,可選擇補繳所欠醫療保險費;也可以選擇退休時按壹年以上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壹次性發放。XI。辦理短信提醒服務的方式靈活就業參保人員需要將手機號碼與個人醫保卡號綁定,才能辦理醫保支付短信提醒服務。處理方法如下:1。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寫好身份證號,發送短信至10627020(移動、聯通、電信用戶均可)綁定手機號,辦理短信提醒服務。2.自動語音電話號碼62167890靈活就業參保人員撥打62167890,按7號鍵綁定手機號碼,辦理繳費短信提醒業務。3.登錄醫保網站。靈活就業參保人登錄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事業管理局網站(),進入“個人用戶”板塊的“個人醫療保險信息查詢”界面,綁定手機號碼,辦理繳費短信提醒服務。註:1,壹個醫保號只能綁定壹個手機號,壹個手機號可以綁定多個醫保號。2.目前每月發送繳費提醒短信的對象是成功參與短信提醒服務綁定的靈活就業參保人員。3.靈活就業人員醫保業務辦理時間為每月1-15。當月15前成功辦理的,從當月起享受繳費短信提醒服務,15後成功辦理的,從次月起享受繳費短信提醒服務。4.每月20日前,沈陽市醫保局將向已綁定手機的靈活就業人員發送免費提醒短信。十二。辦理時間從3月11開始,靈活就業窗口辦理時間調整為:6月1-6月65438+5辦理參保、在職退休、停保、退保業務。節假日順延,與企事業單位申報日期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