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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廣立的賄賂清單

在相關媒體的報道中,陳案被稱為目前四川省最大的受賄案。

所涉案件的具體數字如下:

1,有收禮物不辦事的時候。

陳廣立在擔任大仙縣委書記、宜賓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期間,收受徐興元給予的現金、財物共計人民幣227.38萬元。

2008年2月,在武裝部外,為得到在項目上的關照,許興元以拜年的名義送給陳人民幣5萬元。

2008年3月,陳廣立在達州城市花園樓下收受徐興元給予的人民幣20萬元和價值3800元的三星伯爵手機壹部。陳廣立隨後找到大仙人民醫院院長王長偉,請他照顧徐興元。後來,徐因為某些原因沒有得到這個項目。(編者註:這個項目被另壹家公司拿走了,該公司向陳廣立行賄200萬元。詳見下文。)

2008年4月底,為爭取大仙縣委招待所改造項目,徐興元在錦江賓館送給陳廣立壹個旅行包,內有200萬元。要求將200萬元人民幣取走保管,但徐不知何故未能得到該項目。

2008年9月,將徐興元介紹給宜賓城投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龍(編者註:龍已因受賄罪被判刑),讓龍關照工程。2009年1月,在龍的關懷下,徐興元獲得宜賓衛校南遷項目。

2009年,陳廣立在成都金牛賓館房間內,以拜年的名義收受徐興元給予的感謝費2萬元。2、項目投資壹千萬以上,行賄200萬,宣傳部長上交賄賂。

被告人在擔任縣委書記期間,先後三次收受四川某公司項目經理黃賄賂人民幣200萬元。

2008年1月,黃為感謝在人民醫院項目上的關照。黃先電話告知,並通過縣委宣傳部長轉款1萬元。當陳曉童在錦江飯店將1萬元的密碼箱帶給陳廣立時,陳廣立提出要帶到綿陽交給陳光明。陳曉童和托帕茲前往陳光明綿陽居民區,將裝有1萬元的密碼箱交給陳光明。陳光明接受了它,並把它給了陳廣立,後者請陳光明保管它。黃以與合夥的名義參與人民醫院門診樓項目投標,大仙醫院院長王長偉在簽字後決定由黃承建。

16 2008年6月6日,黃與王長偉簽訂人民醫院門診部工程合同188452685元。

2008年5、6月間,黃準備了50萬元,聯系,表示要感謝陳。告知直接送給,黃以同樣方式分兩次送給,共計1萬元。陳光明收到錢後,了解了陳廣立的情況,陳廣立把錢交給陳光明保管。

4.最大壹筆賄賂是400萬元。

2006年至2008年,陳廣立在擔任大仙縣委書記期間,收受四川某公司負責人常明科給予的人民幣700萬元。

2006年,在陳廣立給招商局和規劃局打招呼的關照下,常明科於當年6月與招商局簽訂了2億的投資意向協議。

2007年7月,常與建設局簽訂防洪堤工程承包合同。

2007年6月至10月,與大仙縣人民政府簽訂了三裏坪開發建設協議。同年,成立了以陳廣立為組長的大仙縣三裏坪人文生態整體建設協調小組。常明科多次請陳廣立關照,陳廣立就三裏坪人文社區組織了幾次會議。

2008年6月5438+10月,陳廣立準備調到成都附近工作。同月28日,陳廣立收受常明科為其轉賬所送人民幣300萬元。

2008年6月初,陳廣立看中了成都壹套商品房,常明科說再送400萬,並安排人員以陳廣立的名義支付兩套房子的定金和65438+萬元。陳廣立告訴了張震光明的電話號碼,後來在大仙,常明科給了陳光明390萬元和654.38+萬元的存款收據。

這是陳收受的最大壹筆賄賂。

5.收受宜賓建築商賄賂。

陳廣立在擔任大仙縣委書記、宜賓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期間,收受建築商給予的200萬元。

2003年下半年,時任縣委書記的被告人將建築商劉子平介紹給規劃建設局局長曾慶華,請其在該工程中對劉予以關照。

2003年至2007年,劉子平先後承建了大仙縣委住宅區道路管網工程、大仙縣柑子園道路硬化及管網工程、大仙高速公路至周河大橋道路硬化及管網工程等多個項目。

2005年至2006年,經陳廣立簽字同意,劉子平* * *收受縣財政局撥付的工程款10余萬元。

2006年6月6日,給國土資源局局長李打招呼,給劉子平承建國土資源局綜合辦公樓工程。

2008年9月,調任宜賓市人民政府分管城投公司的副市長,將劉子平介紹給宜賓城投集團董事長、總經理龍,請龍在項目上對劉予以關照。同年6月165438+10月劉子平中標宜賓某道路工程。

為感謝陳廣立的關照和支持,2005年至2009年,劉子平每年在綿陽綿州賓館以拜年的名義送給陳廣立人民幣20萬元,陳廣立分5年收受劉子平人民幣1萬元。

2009年9月,劉子平為感謝陳廣立的關照,在錦江賓館送給陳廣立人民幣1萬元,由陳廣立交給陳光明保管。

6、秘書關照下的項目

陳廣立在擔任大仙縣委書記期間,多次收受四川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順斌給予的人民幣654.38元+0.68萬元。

2005年至2008年,周順斌承建了大仙縣醫院項目、青城家園項目和青城地理首府項目。周順斌在上述項目開發過程中遇到拆遷補償問題時,陳廣立安排縣建設局局長曾慶華協調解決。

2008年4月,陳廣立給大仙縣規劃建設局局長王道正打招呼,讓他在大仙縣關照周順斌。同年5月20日,周順斌與規劃建設局簽訂工程合同,* * *收到縣財政局300萬元工程款。

2008年7月,周順斌找到陳廣立,想承接大仙縣委招待所的裝修工程。他說要把縣委招待所的二樓作為茶館,給陳廣立壹定的股份。陳廣立主持召開縣委常委會,研究大仙賓館整體改造的相關問題。在陳廣立的關照下,周順斌於2008年9月3日與大仙縣人民政府簽訂協議,投資3.2億元對縣招待所進行改造工程。2004年至2009年9月23日,經陳廣立簽字,財政局撥付給周順斌各類工程款930余萬元。

2005年6月至2008年6月,為感謝並得到陳廣立的關照,周順斌在每年春節、五壹、中秋節前,以拜年、過節的名義送給陳廣立65438+萬元。陳廣立三年收了80萬。

2006年至2008年,陳廣立在與他人打牌的三年時間裏,以禮金的名義收受周順斌人民幣654.38+0.8萬元。

2008年6月,周順斌在大仙武裝部大樓下送給陳廣立人民幣30萬元,感謝其對該工程項目的關照。不久,周順斌又為此事送給陳廣立30萬元。同年7月,周順斌為感謝陳廣立對縣招待所改造工程的關照。在開車送陳廣立回大仙縣武裝部途中,送給陳廣立人民幣65438萬余元。

7、參與開發

陳廣立在擔任大仙縣委書記期間,收受達州青城實業公司法定代表人肖彪給予的人民幣65438元+75萬元。

2006年6月5438+065438+10月,肖彪與大仙縣南外鎮大運村4、5組居民簽訂協議,英達縣另壹家房地產公司於2004年底與大仙縣人民政府簽訂綜合投資開發協議,取得翠屏山整體開發權,包括大仙縣南外鎮大運村的開發權。公司執行董事胡宏遠在陳廣立的協調下,雙方達成協議,由大仙翠屏山房地產綜合開發有限公司支付肖標300萬元,取得大仙縣南外鎮大運村4、5組村民生活地塊的開發權。

2007年8月23日,肖彪收受胡宏遠公司人民幣300萬元。為了得到時任大仙縣縣委書記陳廣立的關照,肖彪在2006年至2008年期間,每年以拜年的名義送給陳廣立人民幣65438+萬元,折合30萬元。

2006年中秋節前、2007年、2008年元旦前,肖彪以拜年的名義送給陳廣立人民幣5萬元,計654.38元+0.5萬元。2007年9月,肖彪為感謝陳廣立在大運村4、5組居民生活用地開發權轉讓中的協調和幫助。其中300萬元於2007年9月、2008年6月65438+到縣武裝部陳廣立家及辦公室,送給陳廣立人民幣1萬元、人民幣30萬元,占65438+。

8.規劃建設局局長“大方”

2004年至2008年6月,大仙縣規劃建設局原局長曾慶華為得到陳廣立的關照,於2004年至2007年,每年以拜年的名義送給陳廣立人民幣3萬元。2008年,每個中秋節給陳廣立2萬元,每四年給陳廣立22萬元。

2006年7月,曾慶華去陳廣立的辦公室給了陳廣立3萬美元。

2007年7月,曾慶華為感謝陳廣立對其連任大仙建設局局長的關照。他到陳廣立辦公室,以陳廣立出車禍要賠償為由,給了陳廣立65438+萬元。被告人陳廣立多次收受曾慶華給予的人民幣32萬元、美元3萬元。

9.宜賓開發商送來5萬美元。

2008年6月5438+065438+10月,宜賓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成都貴和皇冠假日酒店送給時任宜賓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的陳廣立禮金5萬美元,陳廣立將該5萬美元存放在其密碼箱內。

10,大仙人民醫藥副總裁送65438+萬港幣。

2006年底,原大仙人民醫院副院長彭明在成都賓館茶座外,將65438+萬港元送給時任大仙縣委書記的被告人陳廣立,由陳廣立交給陳光明保管。

11,醫院院長上任送30萬。

2008年元旦前,大仙人民醫院原院長王長偉為感謝時任大仙縣委書記陳廣立對其擔任大仙人民醫院院長職務的幫助,在大仙武裝部家中送給陳廣立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