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8”是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全國法院系統普遍使用的司法信息公眾服務號。
中國“12368”司法服務熱線首個試點單位——北京法院“12368”司法服務熱線於2009年6月7日正式開通。
“12368”以公眾和訴訟參與人為服務對象,以訴訟流程、訴訟知識咨詢等靜態信息和案件審理、執行等動態信息為服務內容,以電話接入、語音、短信、傳真為服務方式,為公眾參與訴訟活動提供服務和便利。
法律依據
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規定
第四條各級人民檢察院設立舉報中心,負責舉報工作。
舉報中心與檢察部門合署辦公,檢察部門主要負責人兼任舉報中心主任,地市級以上人民檢察院配備專職副主任。
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設立單獨的舉報中心。
第七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向人民檢察院舉報職務犯罪,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人民檢察院依法鼓勵實名舉報。
使用實名或單位名稱舉報,且有具體聯系方式並認可舉報行為的,屬於實名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