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關於犯罪的規定:《刑法》第十三條專門界定了犯罪的概念,包括:破壞社會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都應當依法懲處。但情節明顯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
2.壹個犯罪行為需要由法院依法認定:公安機關負責對涉嫌犯罪的行為人立案偵查訊問,檢察機關根據公安機關的偵查訊問結果認定是否構成犯罪。但在檢察院認定行為人犯罪之前,在法律上不能直接稱為犯罪。是否構成犯罪行為,最終由法院依法認定。只要犯了罪,法院就會根據刑法的規定,認定罪名,確定具體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