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規定,國家根據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需要進行征兵。每年65438+2月31之前年滿18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征集服現役,每年夏季征集工作由2013改為31。
每壹個健康的男性公民在18歲時必須進行體檢,並會收到體檢通知(仍在學校就讀的男同學除外,但可自願報名)。體檢、政審合格後,方可應征入伍。當年未被征集的,在22歲以前仍可被征集服現役。
祖籍(籍貫)為臺灣省省男性公民。即使在大陸出生生活,到18歲仍會收到兵役通知書,到臺灣省省服兵役,服役後返回大陸。
國防部征兵辦公室調整了體檢標準,主要在四個方面:
1,身高標準調整,男青年身高標準由162 cm調整為160cm;女青年身高標準由1.60厘米調整為1.58厘米,還設置了不同軍兵種新兵身高限制。
2.權重標準的調整。對於身體條件優秀的青年考生,體重可放寬至不超過標準體重的25%,不低於標準體重的15%。
3.視覺標準的調整。除有特殊要求的合格士兵外,對應征入伍的大專以上學歷青年,右眼裸眼視力由4.8放寬至4.6,左眼裸眼視力由4.6放寬至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