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文件如下:
9月9日,交通運輸部公布了《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和《巡遊出租汽車服務管理規定》,作為出租車網約車新政的配套政策。根據《汽車租賃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6月10至6月1,從事網絡約租車服務的駕駛員需要參加全國和地方考試。規定還設置了考試門檻。參加考試的必須“無五”,必須有暴力犯罪記錄。考試合格後,需要報名才能上崗。資質註冊有效期為3年。
同時,《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也進行了修訂。方案規定,巡遊出租汽車經營者應當根據經營成本、運價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承包費標準或者定額任務。今後,出租車“份子錢”的調整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網約車司機需要參加考試才能獲得從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