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區疫情預防控制規定:
1.嚴格限制中高風險區人員來泰,對密切接觸者、亞密切接觸者、與感染者時空軌跡重疊者、“同時空間”同伴、中高風險區人員、去過或經過中高風險區人員、全球封閉管理區人員等六類高危人群實施14天集中隔離和居家健康監測;
2.中高風險區縣人員確需臨時來泰的,抵泰後隔離7天,在家監測7天;
3.中高風險區所在地級市其他縣的人員不壹定要來泰國,如果確實需要來泰國,必須在48小時內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到達泰國後再進行1核酸檢測。
4.對六類高危人員生活工作的人員和在中高風險區所在縣生活過14天以內的人員進行1核酸檢測。
5.縣外高危崗位人員盡量避免來泰。如確需來泰,須滿足離開工作崗位14天以上,並在48小時內持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要求,提前三天到目的村報到。
6.建議從無疫區省外返回泰國的人員,到達泰國後,自願在附近的醫療機構做1核酸檢測。
7.緊急情況下進入泰國重點地區的人員應按照相關要求做好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