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家政府有法律規定,如果出現拖欠工資、克扣工資的情況,勞動者應該可以向政府相關部門投訴舉報,通過法律途徑拿回自己的工資。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公司、企業、私人老板等)違法。)扣除拖欠的工資”以及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以非法方式對待勞動者的,勞動者有權辭職並向政府有關部門投訴。”
勞動者應當有事實證據證明曾經(或者現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這些可以是:協議合同、借條、拖欠工資及訴求的錄音錄像、上班打卡記錄、上班打卡錄像等。已經填寫過的各種表格,之前領工資的憑證,收貨的憑證,上崗證,出入證,公司發放的胸卡,徽章,臂章,工作服,工帽,公司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各種文字資料和資料,以及在電腦上通過微信短信,介紹人,中間人,知情人,介紹人等各種有關雙方工資發放數量,拖欠工資,索要工資的信息,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克扣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電話12333,勞動監察部門求助解決拖欠工資、克扣工資問題,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2.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
3.如果有欠條,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令用人單位老板將欠條中的工資支付給勞動者。
根據國家政府現行法律,拖欠勞動者工資,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拖欠工資賠償”的,政府有關部門(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12333、勞動監察大隊、法院)應依法處罰公司(或老板)向勞動者支付拖欠工資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五(25%)的賠償金。這是在未付工資的65,438+000%(百分之壹百)之外的,即* * *應向工人支付的總額為65,438+025%(百分之壹百加百分之二十五)。
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者應向當地政府相關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2333、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12345投訴熱線)投訴,請政府相關部門協助解決拖欠工資問題。同時,他們應撥打法律援助熱線12348,這是政府提供免費律師幫助工人解決各種問題的電話號碼。妳可以通過這個電話請政府提供的免費律師幫妳獲得法律援助,也可以和免費律師探討辦法,以便順利維護妳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五險壹金,工資收入,賠償。
國民政府現在有法律明確規定,“克扣拖欠工資是違法犯罪行為,克扣壹個人的工資五千元以上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超過三萬元或者十人以上是嚴重違法犯罪,嚴重的要判坐牢。”“企業要簽訂勞動協議和合同,為每壹個勞動者(工人、農民工、職工、農民工、員工等)繳納社會保險費(五險壹金)。)”,“企業應當將工資直接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嚴禁支付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企業可以委托銀行支付勞動者工資。"
企業必須為勞動者足額繳納社保費用,並按照約定支付工資,否則政府執法部門將依法嚴懲違法企業。私營老板還必須按照國家政府的法律支付各種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用具並辦理社會保險費,按時發放工資。如果他們違反了有關工資和社會保險的法律規定以及有關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的法律規定,政府也將嚴格依法懲處非法私營老板。
1.根據《社會保險法》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企業必須為其職工(農民工、工人、職工、農民工、工人和全體農民工)足額繳納“五險壹金”,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企業與員工簽訂合同時,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都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2.《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即企業還必須為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繳納社保。
3.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依法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雇主和工人不能通過協議改變或放棄這壹義務。
第壹步應該是想辦法協商解決,可以直接找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老板,財務部門,財務經理。最好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如果協商不合理,向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勞動監察大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12333、勞動局勞動仲裁科、工商局、建設局、法院、監察部、12345投訴熱線、12348法律援助熱線等。),會得到政府相關部門的幫助。
切記:壹定要有彼此存在勞動關系的事實證據,可以是:協議合同、借條、拖欠工資及訴求的錄音錄像、上班打卡記錄、上班打卡錄像、已經填寫過的各種表格、之前領取工資的憑證、收貨憑證、就業證、通行證、公司發放的胸卡、徽章、臂章、工作服、帽子、公司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 各種文字材料和資料,以及通過微信短信、介紹人、中介、知情人、介紹人等方式在電腦上發布的與雙方工資支付數量、拖欠工資、索要工資等相關的各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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