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旦詐騙立案退錢是否有用,要看實際情況。詐騙犯罪嫌疑人在立案前可以退還全部贓款,且詐騙數額較大,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責任。詐騙罪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詐騙公私財物雖達到本解釋第壹條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標準,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二條的規定,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壹)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2)壹審宣判前,贓款贓物及賠償款已全部退還;(三)未參與贓物分配或贓物少且不是主犯的;(4)被害人理解;(五)其他情節輕微,無危害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三條雖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壹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壹,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 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二條的規定,可以不予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壹)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2)壹審宣判前,贓款贓物及賠償款已全部退還;(三)未參與贓物分配或贓物少且不是主犯的;(4)被害人理解;(五)其他情節輕微,無危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