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秋季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是教育部、財政部確定的全國首批28所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之壹,是福建省壹所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省屬公辦高等職業院校。現設有13個教學單位,開設了涵蓋公路、海運等領域技術與管理專業及新興的經濟社會建設急需的63個專業,現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0名,具體崗位及相關要求如下:
壹、招聘崗位基本條件和要求
1、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素質與能力要求。
5、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應為19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年齡要求為35周歲及以下應為1978年1月1日以後出生;年齡要求為40周歲及以下應為197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6、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認定,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本次***計劃招聘,60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信息見附表)。招聘方案在福建人事人才網(www.fjrs.gov.cn)、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網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公開考試網()公布。
三、報名辦法
報考人員報名方式為:網上報名——確認初審合格——現場確認、繳費、打印準考證——參加筆試。具體如下:
(壹)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報考人員應於2013年12月23日—2014年1月6日登錄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公開招聘考試網(),提交個人信息及壹張規格200K以下的彩色數碼證件照片。報名系統於2014年1月6日中午11時關閉。
(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資格初審時間為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中午12時,隨後資格審核系統關閉。
(三)確認初審合格,打印合格單。初審合格後,報考人員可在網絡上打印《2013年秋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初審合格單》。
(四)現場確認、繳費、打印準考證。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須憑《2013年秋季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初審合格單》於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6日到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1號樓1樓學生服務大廳現場確認,簽字後現場打印本人準考證,資格初審未通過的,不再受理報名事宜。
現場確認截止時間為2014年1月6日下午4:30時。現場確認時應聘人員應攜帶以下材料:
1、《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壹式二份,簽字並貼上二寸正面免冠彩照;
2、個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3、留學回國人員
身份證、護照、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以及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4、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若畢業證上無體現研究方向的報考者,應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有效證明材料。
5、已參加工作的報考人員應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
6、高校工作經歷證明應由報考者所在學校出具(若須教學經歷的還應附報考者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相關教學證明)並加蓋所在學校的公章。報考人員在讀期間的實習或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或教學經歷。
7、黨員證明由所在單位黨委或黨總支出具。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審核,並提交復印件二份。
(五)其他事項
1、每人限報1個崗位。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要求報名,並對網上提交的信息和相關證明材料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壹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資格。
2、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並保持暢通,屆時將電話或短信通知有關事項,因報考人員聯系方式問題產生的壹切後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考試考核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技能測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其中:
1、專任教師、實驗指導教師崗位及實習指導教師考試采取筆試、技能測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技能測試、面試分別按滿分100分計算,成績按3:4:3折算綜合總分。
2、管理崗位(教學及行政管理崗位、圖書館教輔崗位、輔導員崗位)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分別按滿分100分計算,成績按4:6折算綜合總分。
3、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若達不到3:1的報省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開考。技能測試、面試人選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以擬招聘人數與進入技能測試、面試(筆試合格)人數的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將達到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人員確定為技能測試、面試人選。棄權技能測試、面試的空額從達到筆試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壹)筆試
1、統壹筆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綜合基礎知識水平,內容包括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情、教育學、心理學等,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若進入面試人數等於或少於崗位擬聘人數,面試合格線為70分。
2、筆試時間、地點: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在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公開招聘考試網站上發布。
(二)資格復審
由2人以上組成的資格審查小組對筆試通過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須與網絡報名提供的材料相符,偽造、借用或不符合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的,將取消進入技能測試、面試的資格。
(三)技能測試
1、專任教師技能測試采取試講方式,在規定時間內對指定科目進行試講並回答評委提問;考試時間為15分鐘,評委當場給考生打分亮分,考生技能測試成績為去掉1個分和1個最低分後的平均分;
實驗指導教師及實習指導教師技能測試采取實踐操作技能測試,在規定時間內對指定科目進行實操並回答評委提問,評委當場給考生打分亮分,考生技能測試成績為去掉1個分和1個最低分後的平均分;
2、技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3、技能測試地點: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4、成績公布:考生成績將在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公開招聘考試網站上公布。
(四)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有3道考題,考生思考時間3分鐘,作答時間9分鐘,***12分鐘;評委當場給考生打分亮分,考生面試成績為去掉1個分和1個最低分後的平均分。
2、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面試地點:設在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4、成績公布:將在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公開招聘考試網站上公布筆試、技能測試、面試折算後綜合成績。
(五)體檢與考察
1、根據崗位擬聘人數按1:1的比例,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如有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情況,將按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2、學院組成2人以上考察小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並寫出書面考察意見和結論。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辦理聘用手續
(壹)擬聘人選在福建人事人才網進行不少於7個工作日的公示。
(二)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學院根據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核準手續並與聘用人員簽訂合同。
六、聘用人員相關待遇
進入事業編制,享受國家和福建省規定的事業單位人員相應的工資、醫療、保險等待遇。
七、組織和監督
本次招聘在福建省交通運輸廳指導和管理下,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負責組織考試招聘具體工作。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公開招聘考試網站是發布此次招聘考試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報考者密切關註,及時查詢。省交通運輸廳人事處、紀檢監察部門以及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此次公開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報名手續和考務等有關具體問題,請與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人事處聯系,電話:0591—83511279。
學院紀檢監察審計處監督電話:0591—83514771。
省交通運輸廳人事處監督電話:0591—87077881。
省交通運輸廳紀檢監察監督電話:0591—87077140。
附件:
附件1、 2013年秋季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doc
附件2、 2013年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2013 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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