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警察收手機是必須的,警察不會隨意查資料。也不能泄露給社會。按照正常程序,警方會收集手機信息,包括所有軟件信息、圖片、聊天信息、地理位置信息等等。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第175條:
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應當立案。
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有申訴人的案件決定不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內送達申訴人。